幾傢銀行共同出資合辦的銀行。又稱合辦銀行、合營銀行。

  組織形式 有:①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傢的銀行出資在另一個國傢設立的銀行;②本國銀行與他國銀行共同出資,在本國設立的銀行;③國內數傢銀行共同出資設立的銀行。出資的各方一般要簽訂合資協定,確定合資資本金總額及各方比例,成立董事會及各種管理與經營機構,制定經營方針及領導人員產生的程式等。日本和西歐各國都積極採取這種方式,東歐和阿拉伯伯國傢的銀行也在國外建立合資銀行。70年代以後合資銀行有很大發展。

  經營特點 設立合資銀行一般是為適應國際貿易的擴大,資本的輸出或引進外資的需要,開展一方難以經營的業務,或依靠多方共同承擔風險的業務,或在國外單獨開設分支機構有困難而又有需要的業務。合資銀行比獨傢銀行靈活,可節省費用,減少經營、管理和技術上的困難;可綜合幾傢銀行的經驗和技術,以及合夥人的信譽,有利於經營,如發生風險,可以分散承受。合資銀行在營運中,一般同入資方國傢的進出口業務、資本流動、技術轉讓等經濟活動結合得比較緊密,能帶動國際經濟交流。

  簡況 在國外設立合資銀行較多的國傢為日本、英國、法國和美國。日本從60年代初就積極采取本國幾傢銀行在國外合資開設銀行,主要是為瞭運用歐洲市場上的資金,並對日本企業發放貸款,也參與國際銀團貸款。其他國傢多采取與東道國或別的外國銀行合營的形式,如1925年在巴黎建立的北歐銀行,其中有蘇聯國傢銀行和對外貿易銀行股份;1971年建立的法羅銀行,羅馬尼亞對外貿易銀行持股50%,法國裡昂信貸銀行等8傢銀行持有其餘股份;1971年在維也納建立的中央國際商業銀行,由華沙商業銀行、意大利西西裡銀行、西班牙人民銀行、東京銀行、奧地利勞動經濟銀行和國民工商銀行等合資。

  中國境內的合資銀行 1929年開業的中國國貨銀行和1937年改組的中國實業銀行是中國早期的官商合資銀行。1923年成立的四行儲蓄會,是由鹽業銀行、金城銀行、中南銀行和大陸銀行四傢合資開辦的。與國外合資銀行有國傢與外國政府(或外商)合資或由國內外商人合資兩類。前者如1896年清政府被迫參加投資的華俄道勝銀行和1913年北洋政府與法國合資興辦的中法實業銀行;後者如1922年華商與美商合資建立的四川美孚銀行等。

  1979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合資銀行不斷出現,1985年在廈門成立的廈門國際銀行是由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投資企業公司、廈門經濟特區建設發展公司與閩信集團有限公司(原泛印集團有限公司)等機構合資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