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n柏姆-巴維克

  奧地利經濟學傢,奧地利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早年曾經在維也納大學學習法律,畢業後到奧地利政府供職。曾與其同學F.von維塞爾一起去德國海德堡、耶拿、萊比錫大學學習政治經濟學。1881~1889年,任因斯斯佈魯克大學教授。1889年供職於奧匈帝國財政部。1895、1897、1900年,三次任奧匈帝國財政大臣。1905~1914年任維也納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1911年被選為維也納科學院院長。

  主要著作 有《經濟財貨價值理論綱要》(1886);二卷本的《資本與資本利息》,第一卷為《資本利息理論的歷史和批判》(1884),第二卷為《資本實證論》(1889);還有《馬克思體系的終結》(1896)。在這些著作中,用主觀唯心主義的理論來否定和代替馬克思主義的勞動價值論和剩餘價值論,否定資本主義制度的剝削本質,反對無產階級革命運動。在奧地利學派中,柏姆-巴維克對邊際效用學說闡述得最系統最完整,對資產階級經濟學的影響也最大。

  經濟理論 柏姆-巴維克在《資本利息理論的歷史和批判》一書中,對柏拉圖、亞裡士多德以來各種利息、利潤學說進行瞭系統的考察和批判,凡是涉及價值、利息、利潤同勞動和生產過程稍有聯系的觀點,都加以貶斥和否定,隻是對N.W.西尼爾(1790~1864)的“節欲論”稍有例外,批判矛頭則主要指向K.馬克思的經濟學說。在“批判”瞭各傢之說以後,柏姆-巴維克在《資本實證論》一書中,系統地闡述瞭他自己的經濟理論,建立瞭一個以“邊際效用價值論”為基礎、以“時差利息論”為核心的理論體系。他在《馬克思體系的終結》一書中,全面攻擊馬克思的經濟學說,特別是攻擊當時剛出版不久的《資本論》第三卷同第一卷即生產價格同價值論之間的所謂“矛盾”,宣稱馬克思主義體系因此而陷於“崩潰”。

  柏姆-巴維克從抽象、孤立的個人欲望出發,比C.門格爾更系統更全面地論述瞭邊際效用價值論。照他的解釋,物品的價值是由物品的效用和稀少性決定的,是對一定數量物品在滿足欲望時所具有的效用進行主觀評價的結果;價值量的大小決定於物品在滿足人的最後和最不重要的欲望時所具有的效用即邊際效用;不能直接滿足欲望的生產資料的價值,間接地由它們所生產的最終消費品的邊際效用來決定;物品的客觀價值即市場價格是在自由競爭條件下,買賣雙方對物品的主觀評價相均衡的結果。柏姆 -巴維克進一步發揮瞭門格爾關於一種物品的價值決定於該物品在滿足人的最後欲望時所具有效用的觀點,他認為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物品的價值往往不是由它們本身的邊際效用,而是由買進或生產的其他代替品的“代替效用”決定的。在一批同類物品總價值的計算上,柏姆-巴維克不同於維塞爾,後者認為總價值等於邊際效用與物品單位數的乘積,而柏姆-巴維克則認為總價值等於物品各單位效用的總和。柏姆-巴維克還在邊際效用價值論的基礎上,用人的主觀評價和時間因素相結合,提出所謂“時差利息論”。他認為,人們有重視現在、輕視未來的心理,對現在物品即消費資料的評價比同種類同數量的未來物品即生產資料(包括勞動)的評價高,因而前者的價值大於後者的價值,其間的差額構成“時差利息”。

  邊際效用價值論和時差利息論割斷瞭價值、利息、利潤同勞動之間的聯系,完全抹煞瞭這些經濟范疇的客觀性、歷史性以及它們所反映的社會經濟關系的實質,否認資本傢對工人剩餘勞動的剝削,“證明”資本主義制度的自然性、合理性和永恒性。

  柏姆-巴維克的經濟理論曾在資本主義世界風靡一時。他的基本理論觀點,被其後的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者們沿襲和發揮,至今仍在資產階級經濟學中有著較廣泛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