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初,以邊際效用價值論為理論基礎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學派。

  產生及發展 邊際效用學派是在19世紀70年代初,作為資產階級傳統經濟學的對立面出現的。它的奠基者是幾乎同時獨立提出主觀價值論的三位資產階級經濟學傢:英國的W.S.傑文茲、奧地利的C.門格爾和法國的L.瓦爾拉斯。傑文茲在1871年發表的《政治經濟學理論》中,提出瞭“最後效用程度”價值論。門格爾在同同年出版的《國民經濟學原理》中提出,物品價值取決於該物品所提供的各種欲望滿足中最不重要的欲望滿足對人的福利所具有的意義。瓦爾拉斯則在《純粹政治經濟學綱要》(1874~1877)中提出瞭“稀少性”價值論。他們以不同的術語和不盡相同的方法,論證瞭同一個思想:商品價值是人對商品效用的主觀心理評價,價值量取決於物品滿足人的最後的亦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單位的效用。1884年,F.von維塞爾在其《經濟價值的起源及主要規律》一書中把這個效用稱為“邊際效用”。此後,邊際效用概念即被沿用。

  邊際效用學派在19世紀80~90年代得到很大發展。一方面,邊際效用價值論本身愈益完備和系統化;另一方面,邊際效用原理又被擴大和引伸到分配領域,實現瞭邊際效用理論的普遍化。就研究方法而論,逐漸形成兩大支流,一支著重以心理分析方法建立理論體系,另一支則強調運用數學方法進行表述和論證。前者以奧地利學派的門格爾的繼承人維塞爾和E.von柏姆-巴維克以及美國的J.B.克拉克為代表,後者以瑞士洛桑學派奠基人瓦爾拉斯及其直接繼承者V.帕累托為代表。隨著資本主義社會階級鬥爭的發展和馬克思主義的廣泛傳播,邊際效用學派的矛頭愈益直接和公開地指向無產階級革命運動和馬克思主義,其中以柏姆-巴維克最為突出。

  方法論 邊際效用學派在方法論上以反對德國歷史學派相標榜,主張抽象演繹法。他們把人類社會的經濟生活歸結為人的無限欲望和數量有限的資源之間的關系,把人的欲望及其滿足作為研究的對象和出發點。他們把社會看作個人的機械總和,認為孤獨的個體經濟是復雜的社會經濟的縮影。他們又認為個人的欲望決定人的經濟行為及其後果,而個人行為的最高原則是追求最大限度效用,即以最小代價獲得最大欲望滿足。這樣,魯賓遜式的孤立個體為追求個人欲望滿足而適當地處理同周圍有限資源的關系時的主觀心理活動,以及這種心理活動所支配的行為,就成為該學派進行理論分析和數學論證的依據和典型模式。再把這一模式的法則擴大到資本主義自由競爭和財產私有制的條件之下,便引伸出被認為適用於各種經濟發展條件的普遍經濟規律。這種方法顯然具有主觀唯心主義性質,它從根本上抹煞瞭社會經濟發展過程所固有的客觀社會歷史性質,隻能把經濟分析引進脫離或歪曲現實,掩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在矛盾的歧途。

  邊際效用價值論 邊際效用學派的理論基礎是邊際效用價值論。依照這個理論,商品價值是一種主觀心理現象,表示人對物品滿足人的欲望能力的感覺和評價;價值來源於效用,又以物品稀缺性為條件;價值尺度是邊際效用;不能直接滿足人的欲望的生產資料的價值,由其參與生產的最終消費品的邊際效用決定;物品市場價格是買賣雙方對物品效用主觀評價彼此均衡的結果,如果其他商品價格不變,則某一商品的價格隻由該商品供求雙方的主觀評價來調節,並由能使供求達於均衡的邊際評價來決定;如果考察所有商品在相互影響和制約條件下的價格決定,則各商品的價格之比應等於他們的邊際效用之比。邊際效用價值論起初被用來反對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以後被用來對抗馬克思主義勞動價值論。邊際效用價值論的根本謬誤在於,企圖切斷商品價值同勞動的聯系,把價值歸結為一種沒有社會歷史內容的主觀的永恒范疇,為進一步論證資本主義制度的合理性提供理論依據。

  分配理論 邊際效用學派的幾種主要的分配理論,雖然都以主觀價值論為基礎,但其分析的前提條件和具體論證又各不相同。

  柏姆-巴維克的“時差利息論”把資本主義制度下各種剝削收入統統歸結為物品價值的“時差”,即人對同種類同數量物品在現在和未來兩個不同時間內主觀評價的差異。柏姆-巴維克把物品分成能夠用來滿足眼前需要的“現在物品”,和隻能用於滿足將來需要的“未來物品”;又說人們在若幹心理法則支配下,總是傾向於高估現在物品的價值而低估未來物品的價值;因此,當同種類同數量的現在物品與未來物品交換時,兩者之間就存在價值的差額,為瞭填補這個差額以實現“等價交換”,未來物品的所有者就須向現在物品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貼水”即利息。柏姆-巴維克把資本雇傭工人、資本借貸和土地出租都歸結為現在與未來兩種物品的交換,從而把企業利潤、借貸利息和租金都歸結為“時差”帶來的利息。

  維塞爾的“歸屬論”企圖把主觀價值論和庸俗的“生產三要素論”結合起來,依據消費物品的主觀效用來確定“生產性物品”(土地、勞動和資本)的價值或其“生產性貢獻”,從而確定它們各自在產品中的分配份額。類似的觀點已由門格爾提出,但他沒有作出確定的表述和具體的計算。維塞爾認為,為瞭將消費物品的主觀效用分別地歸屬到有關的生產性物品上去,需要把若幹生產性物品的不同組合所帶來的不同效用,用方程式分別表示出來,隻要方程式數目與未知數(生產性物品)數目相同,便可計算出土地、勞動和資本的“生產性貢獻”,也就是它們的分配額。例如,假定以X、Y、Z代表三種生產要素,又假定它們的不同組合可產生如下各不相同的效用:X+Y=100,2X+3Z=290,4Y+5Z=590,則X=40,Y=60,Z=70。歸屬論的根本錯誤在於,顛倒瞭生產資料價值形成的正常過程;混同瞭使用價值生產和價值的創造;為剝削收入進行辯護。

  克拉克的“邊際生產力論”進一步將“邊際效用論”、“生產三要素論”和“土地收益遞減律”結合起來,企圖論證完全自由競爭的靜態社會條件下,存在著按照生產要素的實際生產貢獻(即按邊際生產力)決定收入的自然規律。克拉克認為,邊際效用論、生產三要素論和土地收益遞減律都是不必再證明的公理,而勞動與資本收益遞減律又是土地收益遞減律的擴大。據此,他提出,在勞動不變而相繼增加資本時,每一單位增加資本所提供的產量(產值)增量依次遞減,最後增加的單位資本所增加的產量(產值),就是資本的邊際生產力。由於資本傢與企業傢之間利害關系的制約,資本利息必決定於資本邊際生產力。同樣,在資本不變而相繼增加勞動時,每一增量勞動所提供的增量產量(或產值)依次遞減,最後增加的單位勞動所增加的產量(產值),就是勞動的邊際生產力。勞動與資本的利害關系使工資必決定於勞動邊際生產力。克拉克否認平均利潤的存在,認為企業傢是執行“調和職能”的勞動者,所以企業傢收入屬於工資中之一類,按勞動邊際生產力決定。克拉克又把土地歸入資本,地租被視為土地投資的報酬,按資本邊際生產力決定。企業超額利潤被視為暫時的過渡性的動態經濟范疇,將會因技術水平的普遍提高而化為其他收入(主要是加到工資中)。邊際生產力論的出現,終於完成瞭將邊際效用原理推廣到包括產品分配領域在內的整個經濟生活領域的過程。它也是邊際效用學派的最具代表性的分配論。這種理論混同瞭使用價值生產和價值的創造;無視技術進步和勞動組織的改善在提高社會生產力方面的重大作用;把資本剝削勞動的關系歪曲為勞資互利合作的關系。

  邊際效用學派的影響 邊際效用學派對資產階級經濟學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邊際效用論和邊際生產力論是以A.馬歇爾為代表的英國劍橋學派的理論支柱之一,又是現代資產階級微觀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J.M.凱恩斯完全接受瞭包括邊際生產力分配論在內的邊際原理和方法,將它推廣應用於分析宏觀經濟范疇,從而使邊際原理成為現代資產階級宏觀經濟學的重要工具之一。由傑文斯和洛桑學派倡導的數學分析方法,在20世紀30年代以後的資產階級經濟計量學中被大大地發展瞭。近些年來,邊際效用學派的理論原理、分析方法和以自由競爭為中心內容的政策主張,在所謂現代新古典學派,包括後凱恩斯主義兩大支派之一的所謂新古典綜合派代表者的著作中愈益受到重視和宣揚,成為他們的經濟增長論和分配論的重要理論依據。與此同時,這些理論和方法也受到後凱恩斯主義另一支派即英國新劍橋學派的猛烈抨擊。雙方圍繞“資本問題”展開的論戰,是後凱恩斯學派中“兩個劍橋之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美國的一些所謂激進政治經濟學傢也對“邊際生產力論”提出瞭嚴厲的批判。

  

參考書目

 陳岱孫主編:《政治經濟學史》下冊,吉林人民出版社,長春,1981。

 魯友章、李宗正主編:《經濟學說史》下冊,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