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人與人之間矛盾關係和人的內心矛盾的特殊藝術形式。它來源於拉丁文conflitus,可譯為分歧、爭鬥、衝突等等。

  從戲劇藝術誕生時起,劇作傢就用多種方式表現人所面臨的各種矛盾。在不同時代,不同國傢,由於社會生活的變異性,由於劇作傢觀察、表現社會生活的角度和深度不同,作品中戲劇衝突的內容和表現方式都有所不同。人們可以從作品的戲劇衝突中感受到特定時代、特定國傢社會生活和人際關係的某些本質方面。在戲劇理論中,很多人也曾在不同同程度上強調戲劇沖突在戲劇作品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伏爾泰認為:每一場戲必須表現一次爭鬥;黑格爾把“各種目的和性格的沖突”看作是戲劇的“中心問題”;法國戲劇理論傢佈倫退爾在《戲劇的規律》中,則明確把沖突作為戲劇藝術的本質特征;此後很多理論傢同意佈倫退爾的觀點,遂形成瞭解釋“戲劇的本質”這一命題的一種觀念──沖突說。在中國戲劇理論和批評中長時間流行一種說法:沒有沖突就沒有戲劇。

  對戲劇沖突內涵的解釋,眾說紛紜。黑格爾強調“各種目的和性格的沖突”。佈倫退爾把戲劇沖突的內容看作是意志沖突,即人的意志與神秘力量和自然力量之間的沖突。J.H.勞森試圖從社會學的角度發展佈倫退爾的意志沖突說,把戲劇沖突的內涵引伸為社會性沖突。他一再指出:人們都是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中生活著,社會環境不斷對人們發生影響,人們從中獲得印象,並產生“采取行動的欲望”──自覺意志;人的意志必須受到兩方面的檢驗,其一,他對社會環境的認識是否正確,其二,他要采取的行動及其後果是否符合“社會必然性”。人總是生活在現實的社會關系之中,因而,人們所面臨的各種矛盾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沖突,都具有社會性。勞森所說的社會性沖突,正是賦予意志沖突以社會內容,強調劇作傢在處理戲劇沖突時應反映社會關系的本質方面和社會必然性。佈倫退爾提出的意志沖突和勞森強調的社會性沖突,都隻是從某個角度說明瞭戲劇沖突的內涵。另外一些戲劇理論傢們對此則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在具體的作品中,某一人物要與其他人物發生沖突,雖然總是包含著自覺意志的作用,人物之間沖突的尖銳程度,也往往取決於沖突中人物自覺意志的強度,但是,在很多劇作中,人物自覺意志形成的過程、意志與行動的關系,卻往往顯得復雜得多。人物受特定情境的影響,往往要經歷復雜的內心活動過程才凝結成意志,在意志形成之後也不一定就直接采取行動,從意志到行動的過程往往由於心理活動的復雜性而形成微妙多變的狀況。因此,盡管劇作傢在處理戲劇沖突時不可避免地會涉及人物的自覺意志,然而,在沖突的實際過程中,它並不是單一的決定性力量。據此,他們主張用性格沖突代替意志沖突。也有人認為,勞森提出的社會性沖突雖然有其合理性,但劇作傢所處理的並不是抽象的社會關系,而應該是具體的人際關系,或曰“個性心理關系”。在具體的作品中,劇作傢也不能把社會性沖突直接構成戲劇沖突,而是需要通過具體的、有個性特征的性格沖突藝術地體現社會沖突。在中國戲劇理論界,有人主張把性格沖突作為戲劇沖突的內涵。這樣,意志沖突與性格沖突作為兩種不同的觀念,曾經反復論爭,未能統一。

  戲劇沖突在作品中的表現方式,是多種多樣的。①可能表現為某一人物與其他人物之間的沖突,有人把這種方式稱之為外部沖突。②也可能表現為人物自身的內心沖突,有人把它稱為內部沖突。戲劇沖突的這兩種方式,有時各自單獨展開,有時則交錯在一起,相互作用,互為因果。③還可能表現為人同自然環境或社會環境之間的沖突,這種沖突也需要戲劇化。有些劇本在表現主人公同社會環境的沖突時,往往把環境“人化”,即把它戲劇化為主人公與其他人物之間的沖突。如《哈姆雷特》中主人公面對的社會環境是一座“牢獄”,而克勞迪斯及其周圍的朝臣恰恰是社會環境的人化。另外在有些劇作中,社會環境往往成為對人物發生影響的背景,給主人公造成一種外在的壓迫感,象《瓊斯皇帝》中準備造反的土人群眾。在荒誕派戲劇中,有時又把社會環境“物化”,即化為具有象征性的道具,造成“場面直喻”的效果,象《椅子》中堆滿舞臺的椅子,《阿麥迪或脫身術》中那具無限膨脹的屍體,等等。

  在當代戲劇中,有人提出用“抵觸”取代“沖突”的主張。所謂“抵觸”,指的是某一人物在處理同其他人物之間的矛盾關系時,並不采取斷然對抗的行動,而是采取和平的方式,如退讓、妥協、容忍等,因而就使矛盾不爆發為沖突。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沖突隻是矛盾發展的一種特殊的、並不是惟一的形態,因此,提醒劇作傢註意“抵觸”這種形態,有助於表現各種矛盾發展的復雜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