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拉斯

  古羅馬詩人、文藝批評傢。出身於義大利南部一個獲釋奴隸傢庭。起初在羅馬求學,後來赴雅典深造。西元前44年3月凱撒被共和派刺死後,雅典成瞭共和派活動的中心,賀拉斯在那裏應募參加共和派軍隊,被委任為軍團指揮。西元前42年共和派派軍隊戰敗,賀拉斯自稱“棄盾而逃”,後來趁大赦的機會回到羅馬,開始寫詩。他的詩才引起社會的廣泛註意,經維吉爾等人舉薦,成為受奧古斯都庇護的官方文學集團的主要成員。公元前17年維吉爾去世後,賀拉斯成為羅馬最享盛譽的詩人。奧古斯都對他非常器重,但他一直沒有出任過官職,他在羅馬或在麥凱納斯的莊園裡以寫詩度過瞭晚年。

  賀拉斯的詩作包括諷刺詩、抒情詩和詩體書札。他的文藝觀點集中體現在《書札》第二卷,特別是其中的致皮索父子書信,通稱《詩藝》,是歐洲古代繼亞裡士多德《詩學》之後出現的又一部重要文藝理論著作。書中既有作者自己的創作經驗之談,也有就歷來人們關心的一些文藝理論問題發表的見解,是奧古斯都時期文藝理論的概括,有些地方帶有文藝論爭性質,風格平易、親切。戲劇詩是詩歌的一種,《詩藝》論詩時論及戲劇,指出戲劇本身固有的特點。

  賀拉斯肯定詩歌的教化作用,強調詩歌對社會的良好影響,稱道詩人是神聖的,作詩是崇高的事業。他的這一觀點同古代一些人蔑視文藝、認為文藝敗壞社會風尚的觀點針鋒相對,與奧古斯都重視文學的宣傳作用、鼓勵文學創作的精神相吻合。賀拉斯認為詩人寫詩的目的可歸結為3種:或給人教益,或供人娛樂,或既給人樂趣又有益於生活。他主張第三種。在藝術和自然的關系問題方面,賀拉斯接受瞭藝術模仿自然的觀點。他重視知識,把古希臘人中最有智慧的人蘇格拉底作為知識的象征,號召詩人向蘇格拉底請教,從而獲得對事物的正確概念,對寫作對象作出正確的判斷。作傢懂得寫什麼以後,應該到生活和習俗裡去找模型,從那裡汲取活的語言。關於虛構和真實的關系,賀拉斯認為,為娛樂而作的虛構必須近似真實,既不能要求人們對情節完全相信,又不能寫得太離奇。賀拉斯特別強調作品的整體統一。作品各部分、各種因素之間的和諧一致,這是詩歌作品藝術完美的最根本的要求。賀拉斯重視形式的完美,同時認為,與形式相比,內容更為重要。他說,有時一出戲因為有許多出色的段落,人物性格刻畫得恰如其分,即使描寫不優美,沒有力量,缺乏技巧,也比那些內容空洞的詩歌和徒有和諧音韻的淺薄之作更能娛悅觀眾。關於人物性格,賀拉斯主張采用類型和定型,如果寫傳統人物,要保持這些人物的傳統特點,如果塑造新人物,人物性格要首尾一致。賀拉斯主張師法希臘,遵循古典傳統,沿用人們熟悉的希臘題材、人物,甚至格律。他也主張創新,不過更註重遵循傳統,強調在傳統基礎上創新。他認為隻要在寫作手法上不落俗套,不生搬死譯,就可以創作出富有特色的作品。他認為,羅馬作傢如果能對作品精心雕琢,是完全可以取得傑出成就的。詩人的天才與技藝的關系也是當時爭論的問題之一,賀拉斯認為二者相輔相成。此外,他對創作還提出一些具體觀點,勸詩人寫作時要選用力所能及的題材,作品開頭不要誇大口,要像荷馬史詩那樣盡快揭示結局,及早把聽眾引向故事的核心;安排情節要適當,故事可以直接在舞臺上表演,也可以由演員敘述。他認為讓觀眾直接觀看,可以更快地打動他們的心,但是他不贊成把不應直接在觀眾面前揭示的情節搬上舞臺,如殺人流血、怪誕變異等。他以希臘古典戲劇為范本,主張保持歌隊作為一個演員的作用,在劇中作見證,提供道德規勸。他限定舞臺上同時說話的人物不要超過3個。他對於戲劇最好分5幕的主張,則是根據希臘晚期戲劇和羅馬戲劇的實踐作出的概括。他強調文藝批評的作用,主張詩人要善於聽取批評。賀拉斯的文藝觀點基本上是現實主義的,在許多問題上與柏拉圖相左,與亞裡士多德相近,而且更具有實踐性。

  《詩藝》對歐洲文藝理論的發展產生過不小影響。在文藝復興和古典主義時期,《詩藝》對詩歌的開化和教育作用的論述,成為人文主義者同教會的禁欲神秘主義作鬥爭的思想武器,此後出現的一系列為詩(包括戲劇詩)辯護的論著,基本上都是模仿賀拉斯對於詩的功用的論述,其中以法國古典主義文藝理論傢佈瓦洛的《詩的藝術》最為明顯。賀拉斯的許多其他文藝觀點,如戲劇須有法則、向古代作傢學習、把愉快的和有益的東西結合起來,也成為古典主義者制定文藝信條的依據。

  

參考書目

 Fridericus Klingner,Horatius,Opera,Lipsiae,1959.

 廖可兌:《西歐戲劇史》,中國戲劇出版社,北京,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