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9月9日,蘇共中央和蘇聯部長會議為表彰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方面有成就的人,決定設立蘇聯國傢獎金(實施條例於1967年9月批準)。原史達林獎金(1940~1952)獲得者,相應地享有蘇聯國傢獎金獲得者的榮譽。獎金由蘇聯部長會議列寧和國傢獎金委員會每年在十月革命節頒發。科技方面不超過50名,文藝、建築方面不超過10名。國傢獎金獲得者可以第二次獲得,但需隔5年之後。獎金額為5,000盧佈。除發獎金外,還授予獲獎者以“國傢獎金獲得者”榮譽稱號、證書及獎獎章。這項獎金從1967年開始頒發,在文學藝術方面,至1980年已有60餘名作傢、詩人、理論傢、劇作傢等獲獎。從1970年起,增加兒童文學國傢獎金一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