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音樂理論傢、作曲傢。1517年1月31日生於基奧賈,1590年2月4日卒於威尼斯。1541年到威尼斯,從A.維拉爾特學作曲。自1565年起任聖馬可大教堂的樂長,直至去世。他學識淵博,熟習希臘文、希伯來文和哲學、數學與物理學,並且在音樂理論上有貢獻。主要著作有《和聲原理》、《和聲論證》等,被認為是音樂理論史上的重要著作。其成就有:①將16世紀複調音樂中所應用的材料,包括各類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加以系統的歸納分類。②根據弦長的數學劃分,提出所有協和音程程均直接或間接地在“六數列”(1、2、3、4、5、6)中產生,因此“六數列”是產生和聲的自然原理。③將12種正格和副格調式重新排列歸類,以正格伊奧尼亞調式為第1種。根據調式結音上方三度音的大小區別而將所有調式分為大調式類與小調式類。④指出五度的和諧劃分為大三和弦,等差劃分為小三和弦。又指出凡包含有三度音和五度音的和聲,音響豐富協調,稱為“完滿和聲”。⑤確定低音是和聲真正的支柱和基礎。紮利諾的理論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它既是16世紀復調音樂時期理論的原則與實踐的歸納和代表,又是新的和聲音樂時期的起點,對後世有較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