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古代音樂多為寺廟音樂。中國的雅樂、儒傢音樂(包括祭孔音樂)、道教音樂,印度的佛教禮儀音樂,以及這些音樂的演奏方式和使用的樂器,早在10世紀起就先後傳入瞭越南。到15~18世紀,在音樂理論(如音律、音階、調式、工尺譜等)、樂器(如月琴、三弦、琵琶、二胡、箏、橫笛等)以及戲曲音樂(如嘲劇)、說唱音樂(如大鼓詞)等都與中國相似。用月琴和箏伴奏的古雅曲:《征婦》、《南哀》、《南春》、《流水》;古代歌曲:《連環》、《金錢》、《元宵》、《龍虎》等,現今雖已不再演演唱、演奏,但尚有曲譜保存。

  19世紀中葉,西方音樂開始傳入越南,尤其是南部的海港城市,受法國及歐洲其他一些國傢音樂的影響很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越南音樂工作者致力於民歌的搜集,挖掘民族遺產,發展、創造新的民族音樂文化。

  越南是個多民族國傢。除80%以上為京人外,尚有60多個少數民族,民間音樂主要是民謠。民謠按其傳統分類習慣為“說”、“吟”、“呼”、“唱”、“俚”、“歌”6大類。其中僅“唱”就包括“陶唱”、“嬌唱”、“春唱”、“盲唱”、“單鼓”、“宮戶”等數種,而以“北寧宮戶”最為有名,它已成為越南現代音樂創作的重要源泉。民謠的演唱形式多為男女小組對唱。內容多為祭神、祭天、民間故事、愛情、勞動號子、搖籃曲等。

  越南音樂多為不帶半音的五聲音階,也有六聲和七聲音階。有5種調式,常交替使用。由於越南語言的六聲字調所致,形成瞭越南音樂音程大、音域寬、滑音多等特點。其南部地區的音樂與北方音樂略有差異。

  越南現今使用的民族樂器主要有:獨弦琴、十六弦箏、二胡、月琴、三弦、橫笛、嗩吶、海螺、鑼(包括30個為一套的鑼)、木魚、鈴、德啷琴(又名竹琴)以及大鼓、小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