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的音程關係同時結合,即構成和絃,它是多聲部音樂的基本素材。

  經過音樂創作的長期實踐,確定瞭以三度音程的疊置為構成和絃的基本方法。由此而產生的和絃,其最低音稱為根音,上方各音按與根音的音程關係而分別稱為三音、五音、七音、九音等。

  和絃的結構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於音響學的原理。其中泛音列說明瞭大三和弦(第1~第6泛音)、屬七和絃(第1~第7泛音)結構的物理基礎,由3個音音構成的三音和弦稱為三和弦,四音和弦稱為七和弦,五音和弦稱為九和弦,六音及七音和弦分別稱為十一和弦與十三和弦。某些理論傢否認六音及七音和弦的存在,認為僅是和弦音與和弦外音的臨時結合或兩個和弦的復合。

  根據和弦音之間音程性質的不同,三和弦又可分為大三和弦(大三及純五度)、小三和弦(小三及純五度)、增三和弦(大三及增五度)與減三和弦(小三及減五度)4種;七和弦可分為屬七和弦或稱大小七和弦(大三和弦加小七度)、大七和弦(大三和弦加大七度)、小七和弦(小三和弦加小七度)、減七和弦(減三和弦加減七度)、半減七和弦或稱減小七和弦(減三和弦加小七度)、小大七和弦(小三和弦加大七度)與增大七和弦(增三和弦加大七度)7種;在屬七和弦上添加大九度或小九度音而構成的九和弦分別稱為大九和弦及小九和弦。

  根據和弦低音位置的不同,而有原位和弦與轉位和弦的差別,凡根音位於最低音者稱原位和弦,其他音位於最低音者稱轉位和弦。三和弦共有兩個轉位:三音位於低音時稱六和弦、五音位於低音時稱四六和弦。七和弦共有三個轉位:三音位於低音時稱五六和弦、五音位於低音時稱三四和弦、七音位於低音時稱二和弦。轉位和弦的名稱源出於“數字低音”。

  以下是以c1音為根音而構成的不同和弦表:

以c1音為根音構成的不同和弦表

  調式的所有音級均可作為根音構成和弦。其中以主音為根音構成的三和弦稱主和弦,以屬音及下屬音為根音構成的和弦分別稱為屬和弦及下屬和弦,它們是調性中3和主要功能──穩定的主功能與不穩定的屬功能及下屬功能──的代表,為構成一個調性的骨架和弦。其他各級和弦按其根音在調式音級中的作用、和弦的傾向性及與主要和弦的共同音關系分別具有不同的調性功能作用。Ⅱ級及Ⅵ級和弦具有下屬功能,與下屬和弦構成下屬功能組;Ⅲ級及Ⅶ級和弦具有屬功能,與屬和弦構成屬功能組;有時Ⅲ級及Ⅵ級和弦也具有主功能,與主和弦構成主功能組。

  和弦如純由調式自然音構成,稱為自然和弦;如包含有變音,則稱為變音和弦、變音和弦中,如系其他調性的屬和弦(包括Ⅶ級七和弦)或下屬和弦(包括Ⅱ級七和弦),則稱為副屬和弦或副下屬和弦;其中來自屬調的屬和弦或下屬調的下屬和弦又稱為重屬和弦或重下屬和弦。此外,常用的變音和弦尚有以降低的Ⅱ級音為根音的大三和弦及含有增六度音程的和弦等。降低的Ⅱ級大三和弦常用第一轉位,稱為“那不勒斯六和弦”。含有增六度的和弦很多,常用的是由降低重屬七和弦的五音及重屬Ⅶ級減三和弦與減七和弦的三音而構成的和弦,並均有其常用的低音位置:其中降低三音的重屬Ⅶ級六和弦含有大三度與增六度,稱“意大利六和弦”;在此基礎上增添增四度或純五度者,分別稱為法國六和弦及德國六和弦,三者總稱為增六和弦。增六和弦也可在本調屬和弦或其他各級副屬和弦上構成。

  以下是C大調中主要的自然和弦及變音和弦表:

C大調中主要的自然和弦及變音和弦表

  19世紀後期起,音樂創作中和弦結構日趨復雜。如以三度音程作高度疊置的和弦,在三度疊置和弦中附加六度、四度、二度音的附加音和弦,以及各種非三度疊置的和弦等。屬於後者有按四度及五度疊置的和弦,可見於C.德彪西、M.拉韋爾的作品中;А.Н.斯克裡亞賓在其晚期作品中以增四、減四、增四、純四、純四度的疊置和弦作為整個作品的和聲基礎,被稱為“神秘和弦”。在近現代運用五聲音階的作品中,中國及外國的部分作曲傢使用以五聲音階各音的疊置而構成的五聲縱合性和弦。約自20世紀初開始,出現瞭將一群相鄰的音使之同時發響的和音,稱為音簇;它最先使用於鍵盤樂器,用拇指、手掌或前臂演奏,可見於美國作曲傢H.考埃爾及匈牙利作曲傢B.巴托克的作品中,爾後在德國作曲傢K.施托克豪森及匈牙利作曲傢G.利蓋蒂的作品中也可見到;約自50年代始,音簇也用於管弦樂作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