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漢魏間音樂傢。漢末的雅樂郎,三國魏的太樂令、協律都尉。字公良。河南縣(今河南洛陽)人。生卒年不可考,主要活動時間是東漢中平至魏黃初(184~226),前後40餘年。事蹟見《三國志·魏書·方技傳》、《晉書·律曆志》等。雅樂郎官職不見於《漢書》、《後漢書》有關職官的表和志,當是從事音樂演奏的近於樂工的雅樂職官。杜夔於漢末靈帝(劉宏)中平初年在太樂裏任此職,中平五年(188)因病去職。回鄉後,雖然州郡官員備禮徵召,均謝絕不去。後因避亂逃奔荊州,依附荊州牧劉表表,受劉表之命,為漢朝天子配制雅樂。劉表死後,其子劉琮投降曹操,杜夔也到瞭曹操手下,任軍謀祭酒。參預太樂事,並受命創制雅樂。曹操死後,魏文帝(曹丕)在黃初年間(220~226)任命杜夔為太樂令、協律都尉,成為雅樂的主管官。杜夔深通音律,絲竹樂器無所不能。在給曹操創制雅樂時,查考歷史材料,揣摩表現內容,精心研究,還制造樂器,恢復鐘、磬等古樂;同時依靠能唱雅樂歌曲的鄧靜和尹齊(一作商)、能唱宗廟祭祀歌曲的歌師尹胡、能跳文舞、武舞的舞師馮肅和服養,並取其所長補己之短。在當時動亂的社會中,傳統的樂律和樂曲皆已失傳,杜夔隻能依照當時的尺度,暫時完備樂律制度,並傳授瞭傳統的雅樂歌曲:《鹿鳴》、《騶虞》、《伐檀》、《文王》等4首。當時的鑄鐘工柴玉,以其奇巧的手藝贏得曹丕的寵愛。但所鑄的鐘,聲音高低大都不準確,在杜夔的嚴格要求下,幾次毀瞭重鑄,因此心懷不滿,反說杜夔主觀。雖然曹操認定此事錯在柴玉,卻惹惱瞭曹丕。後曹丕又因杜夔不願意為他在客人面前奏樂,借故將杜夔免職,使他鬱鬱而死。他的學生邵登、張泰、桑馥等都做到太樂丞(太樂令的副職)。《三國志》載:“其好古存正莫如夔”,對他在雅樂上的成就給以頗高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