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樂演奏形式之一。一般指一件樂器的單獨演奏,如二胡獨奏、小提琴獨奏、笛子獨奏等。獨奏多半用其他樂器或樂隊伴奏,鋼琴等鍵盤樂器或少數樂器獨奏則不用伴奏。如J.S.巴赫的《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等。

  獨奏的外文一詞含義較廣。如在總譜中,除絃樂器各組規定由首席擔任獨奏片段外,其他樂器在某些段落中為突出聲部作用,有時也標明為“solo”,L.van貝多芬《第四交響曲》柔板樂章中,第1單簧管獨奏的第2主題就是這樣。如需要突出若幹聲部部,總譜上便用solo的復數形式(soli或solos)來表示,這種情況,同獨奏原義已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