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宋時期宰相議事的地方。政事堂會議是常設的協助皇帝統治全國的最高決策機構。

  唐初,為瞭便於宰相集議軍國大事,設政事堂於門下省。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原僅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和尚書左、右僕射),他們都是宰相。其後,皇帝又以品秩較低的他官參加政事堂會議,稱為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等(以後逐漸統一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亦為宰相。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唐高宗去世,武則天執政。光宅元年(684)中書令裴炎以中書省負責草擬詔令為由,奏請移政事堂於中書省。政事堂設於門下省時,由侍中執政事筆,移至中書省後,由中書令執政事筆。

  唐初以來,門下省以處理庶政為主。有關國傢政務的上行文書,都需要經過門下省的審讀而後上達,向下頒行的皇帝命令文書,也要經過門下省的簽署或轉發。門下省實際上成為國傢政務裁決的樞紐。而中書省則偏重政令的起草和頒行。移政事堂於中書省,不是簡單的宰相議事場所的變化,而是反映政事堂工作側重點的轉移。中書令開始在政事堂中處於主導地位,其意見往往起到決定性作用。

  這個變化的原因與唐朝統治形勢的變化有關。高宗天後時期,尚書省的行政職權在萎縮,以審駁尚書省奏抄為核心職能的門下省的職權也隨之萎縮,地位下降,中書省的地位則上升。

  中書省在三省關系中取得主導地位的同時,又逐漸獲得對上行文書中表狀等的參議權,原本並不負責裁決政務的中書省開始兼掌行政,而尚書省長官左、右仆射則退出宰相行列。開元以後,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兼任六部尚書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六部官員拜相出席政事堂會議的人數也越來越多,原本由尚書都省會議裁決的政務,也就逐漸移至政事堂裁決。政事堂則中書省長官處於核心地位,逐漸改變瞭過去作為宰相議事之所的性質,成為宰相裁決政務的機關,中書令也成為瞭掌庶政的行政首腦。

  開元十一年(723),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名為“中書門下”。從此,“中書門下”成為超然於三省之外的獨立的宰相機構。中書門下有瞭脫離三省的專門辦事機構“五房”,有瞭批復政務的專用官印“中書門下之印”,甚至有瞭專用的公文書“堂帖”和“堂案”。“五房”分別是:一曰吏房,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以分理眾事,供職者稱為堂後官,雖都是吏員,但地位極為重要。

  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不僅是名稱上的改變,它是唐代政治制度不斷演進的結果,標志著唐代政治體制的重大變革。

  唐後期稱為中書政事堂中書都堂,所指為“中書門下”。後晉時,又曾改名為政事廳

  北宋前期以“中書門下”為宰相機構。“中書門下”簡稱中書,俗稱都堂或中書都堂,通常稱為政事堂,設於禁中。作為“中書門下”通稱的政事堂,囊括門下、中書和尚書三省的大部或主要職權,是最高行政機構。政事堂下設舍人院,有知制誥或直舍人院,負責撰擬詔旨。還設孔目和吏、戶、兵、禮、刑五房,分曹處理事務。元豐改制,“中書門下”所轄職事,分屬門下、中書、尚書三省。宰相、執政的議事辦公處,仍設在原政事堂正廳,改稱三省都堂,通常隻稱為都堂。後來,宰執的辦公處設於尚書省的都堂,有時也稱之為中書或政事堂。

  元、明、清三朝,不再設政事堂。中華民國建立後,袁世凱於1914年5月3日改國務院為政事堂,以國務總理為國務卿,從而廢除責任內閣制(見內閣),使政事堂成為總統府的辦事機構。1916年5月8日,袁世凱又改政事堂為國務院。

  

推薦書目

 孫國棟. 唐代三省制之發展研究. //孫國棟. 唐宋史論叢. 香港: 龍門書店, 1980.

 姚澄宇. 唐朝政事堂制度初探. 中國史研究,1982(3).

 王超. 政事堂制度辯證. 中國史研究, 1983(4).

 內藤乾吉. 唐代的三省. //劉俊文. 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法制卷. 北京: 中華書局, 1992.

 袁剛. 隋唐中樞體制的發展演變. 臺北: 臺北文津出版社,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