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戰役作戰的各軍種、兵種或各部隊按照統一計畫進行的協調配合。又稱戰役協同動作。奪取戰役勝利的基本條件之一。目的是達成戰役力量的優勢互補、戰場空間的相互照應、戰役行動的相互配合、戰役時間的相互銜接以及作戰效果的相互利用,形成整體合力。隨著戰役的出現而產生,並隨著戰役的發展而發展。組織戰役協同,有按計劃協同和臨機協同兩種方式。通常依據戰役指揮員決心和戰役行動計畫制訂協同計畫;根據預定的戰役進程劃分戰役階段;針對敵人可能的行動,以在戰戰役中起主導作用的軍種、兵種或部隊為主,按照區分任務、目標、時間、空間、電磁頻段的方法,規定參戰力量的任務、行動方法、程序及協同要求等。可以利用地圖、沙盤或者指揮自動化系統進行組織,必要和可能時也可以在現地進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