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檔案學傢。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無線電通信事業的先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檔案事業的開拓者和領導人。生於湖南益陽,卒於北京。1924年參加革命,192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30年在上海中央特科學習無線電通信技術後,成為江西中央革命根據地報務員,實現瞭中央紅軍與在上海的黨中央的第一次無線電聯繫。參加瞭第二、三、四、五次反“圍剿”和二萬五千裡長征。西安事變後,赴西安任紅軍聯絡處電臺臺長。抗日戰爭時期歷任中央敵區工作委員會秘書處處長、中央秘書處處長等職務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處處長、秘書局局長、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中共中央辦公廳顧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檔案局第一任局長和中央檔案館第一任館長、中國檔案學會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檔案學會名譽理事長等職務。

  他在長期擔任中央辦公廳、國傢檔案局領導工作期間,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瞭一系列關於加強、建設黨和國傢檔案工作的建議,並代中共中央、國務院起草或主持起草瞭一系列關於加強黨和國傢檔案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他致力於國傢檔案事業的創建和發展,並總結汲取中國共產黨檔案工作的歷史經驗,提出關於檔案事業管理體制、基本原則、方針任務和科學規劃、合理佈局的意見,主持制定瞭一系列檔案工作規章制度。他先是致力於在黨、政、軍機關、群眾團體建立文書立卷歸檔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接著又在工業企業、自然科學研究機構、城市基本建設等單位建立科學技術文件歸檔制度和科學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分門別類地建立檔案室工作;與此同時,他積極倡導、組織建設各級各類國傢檔案館,確定檔案館的文化事業性質和相應的工作任務,制定檔案館工作制度,形成一個門類齊全、初具規模的國傢檔案館網。為瞭建設和發展檔案事業,他積極倡導在中國人民大學創辦檔案幹部專修班、創辦《檔案工作》刊物、創建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機構等。在檔案管理中,他始終堅持“全宗”原則,強調檔案收集的完整性、整理的科學性、保管的安全性,提出要積極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並於1979年,適應新時期、新形勢的需要,提出並起草瞭《關於開放歷史檔案的意見》,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發至省以上國傢檔案館執行。

  他在領導全國檔案事業實踐的基礎上,提出瞭一系列關於檔案、檔案管理與利用、檔案事業建設、檔案行政管理的思想、觀點、理論與方法。他還先後長期擔任全國地方志小組組長、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組長等職,在組織編纂地方志方面做瞭大量開拓性的工作。他批判地繼承瞭歷史上編纂地方志的優良傳統和方志學遺產,從社會主義的實際出發,研究提出瞭新修地方志的性質、目的、指導思想、體例、內容,以及有關解決編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系列思想觀點,對地方志的編修作出瞭重要貢獻。

  1990年4月,中國檔案學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授予他檔案學研究榮譽獎,以表彰其特殊貢獻。同年7月國傢檔案局匯集他的論著,由檔案出版社出版瞭《曾三檔案工作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