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建築運動中的一個派別,代表人物是美國建築師F.L.賴特。認為每一種生物所具有的特殊外貌,是它能夠生存於世的內在因素決定的。同樣每個建築的形式、構成,以及與之有關的各種問題的解決,都要依據各自的內在因素來思考,力求合情合理。這種思想的核心就是“道法自然”(賴特十分欣賞中國的老子哲學),即要求依照大自然所啟示的道理行事,而不是模仿自然。自然界是有機的,因而取名為“有機建築”。賴特主張設計每一個建築,都應該根據各自特有的客觀條件,形形成一個理念,並由內到外,貫穿於建築的每一個局部,使每一個局部都互相關聯,成為整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他倡導著眼於內部空間效果來進行設計,“有生於無”,屋頂、墻和門窗等實體都處於從屬的地位,應服從所設想的空間效果。這就打破瞭過去著眼於屋頂、墻和門窗等實體進行設計的觀念,為建築學開辟瞭新的境界。

柏林愛樂音樂廳

  有機建築接受瞭浪漫主義建築的某些積極面,而拋棄瞭它的某些消極面。特點是:①對待環境,主張建築應與大自然和諧,並力圖把室內空間向外伸展,把大自然景色引進室內。相反,城市裡的建築,則采取對外屏蔽的手法,以阻隔喧囂雜亂的外部環境,在內部創造生動愉快的環境。②對待材料,主張既要從工程角度,又要從藝術角度理解各種材料不同的天性,發揮每種材料的長處。③認為裝飾不應該作為外加於建築的東西,而應該是建築上生長出來的,它主張力求簡潔,但不像某些流派那樣,認為裝飾是罪惡。④對待傳統建築形式,認為應當瞭解在過去時代條件下所以能形成傳統的原因,從中明白在當前條件下應該如何去做,而不是照搬現成的形式。⑤認為機器是人的工具,建築形式應表現所用工具的特點。

  賴特的流水別墅西塔裡埃辛冬季營地(1938),德國建築師漢斯·夏隆柏林愛樂音樂廳(1963)、芬蘭建築師A.阿爾托的作品都是有機建築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