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傢銀行牽頭,許多銀行參加,向借款國的政府、銀行、企業或者專案工程提供的大額長期貸款。又稱國際集團貸款辛迪加貸款。出現於20世紀60年代,其後迅速流行。銀團貸款的產生與發展主要有兩個原因:①各國商業銀行對外貸款在額度上受本國中央銀行外匯管制的約束,因此往往滿足不瞭借款人的需要;②一傢銀行單獨提供長期巨額貸款風險較大,且不利於資金周轉。銀團貸款能將國際貸款額分攤到多傢銀行,使這些銀行能夠突破各自中央銀行行的限制從而更多地參與國際貸款活動,並相應地減少瞭風險。由於銀團貸款參加的銀行多、涉及面廣,借款人除瞭要支付利息外,還要支付相當數量的管理費、代理費、雜費和承擔費,故銀團貸款的成本一般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