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對熟悉的成人(父母或其他養育者)所建立的親密情感聯結。依戀行為表現為哭、笑、視覺朝向、身體接觸、依附和追隨等。心理分析和行為主義認為依戀是一種習得的行為,由於養育人經常對嬰兒哺乳、提供食物,所以嬰兒對他們產生瞭依戀。習性學理論則認為,從進化的觀點看,依戀對物種的生存繁衍有重要意義。像印刻現象中幼小動物所表現的依戀追隨行為一樣,人類嬰兒的依戀也是一種天生固有的行為,因為它也具有生存價值。一般嬰兒在6~8個月開始對母親產生依戀,當母親離開時會表現出分離焦慮慮。可以用一些方法和技術(如“陌生情景”測量法)來評價嬰兒的依戀質量。依戀的質量有4種模式:安全型、回避型、抗拒型和紊亂型,後3種屬於不安全型。健康的依戀能使人產生愛和安全感,是人與人關系的基礎。通過依戀,嬰兒建立瞭親子情結的內部表征,使嬰兒認識到母親是最可信賴的。這種表征通過概括化而成為人格的重要成分,它作為一種內部工作模式,指導成長中的兒童直至成人建立各種親密的互相信賴的人際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