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憲法、法律及各種行政法規設定並實施公共行政行為的一項制度要求。作為一種重要的法律典則、政治理念和社會意識,現代國傢依法行政的核心是法的規範性與約束性。依法行政的理論基礎主要包括3個方面:①思想源流是契約論和自然法理論。②社會基礎是市場經濟的原理及實踐。③政治支持是權力的分立與制衡。在一般意義上,政府是依法行政原則的唯一權力主體與責任主體,其行為的動機受到權利、平等、自由、公正等準則的規範,其行為方式和行為邊界受到法律的控制和約束束。依法行政原則之於政府的作用在於:①保障公民個人的自由和權利,維護社會的正義與公平。②限制行政權力的范圍,防止行政權力的濫用。③強調立法對於行政權的嚴格控制。④主張司法審查對於行政權的監督。⑤保證並提高行政管理的權威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