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達到學位要求水準並獲答辯通過的學術論文。是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總結性作業。學位論文是某些國傢培養研究生掌握科學研究基本方法和獨立進行科學研究能力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授予學位的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要求學位論文的選題須有相當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論文應能反映作者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碩士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應有新的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博士學位論文應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並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作出創造性的成果。學位論文一般包括:摘要、引言和評述、主要內容和結果的討論(總結)、參考文獻等部分。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方可參加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負責審查論文,組織答辯,就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提出建議,報請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並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