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傢行政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依法作出具體決定的機構。它是國傢行政機關的中樞。同行政組織中的諮詢機構、資訊機構有著密切關係,故有時把三者合稱為決策機構,但通常則指具有最終決策權的決策機構。中國行政決策機構主要有在總理主持下的國務院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各部委行政首長主持下的部務會議或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主持下的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決策機構的職能主要有:①確立決策目標。保證執行行政事務者有明確的方向。②制定決策方案。根據行政目標的要求制制定,方案要有擇優性和可行性。③選擇最優方案。④實施決策反饋。決策是個反復循環、不斷完善的過程,需要決策機構吸收行政組織內外的意見,對原定決策進行修正,並通過行政溝通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決策機構的決策是國傢法律和政策的具體化,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決策機構的決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法令規定的程序和內容,使決策具備法律上的約束力、確定力和執行力。決策機構通過決策推行公共事務,服務於社會和公眾。決策機構的決策體制主要有首長負責制和委員會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