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南斯拉夫三國在法國支持下建立的軍事、政治聯盟。為維護凡爾賽體系,防止德國、匈牙利、保加利亞再次發動侵略戰爭,上述三國先後通過《捷克斯洛伐克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防禦同盟條約》(1920年8月14日)、《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同盟條約》(1921年4月23日)、《羅馬尼亞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防禦同盟條約》(1921年66月7日)、《小協約國間友好和同盟條約的補充協定》(1930年6月27日)以及《小協約組織公約》(1933年2月16日),結成同盟體系。其主要目的之一,最初是反對匈牙利修改《特裡亞農條約》,加強三國間的外交、軍事和經濟合作。匈報譏諷其效法協約國,它們也自稱小協約國。法國為瞭利用小協約國擴大自己的影響,抑制德國,反對蘇聯,維持巴黎和會(1919)所確立的歐洲秩序,分別於1924年、1926年和1927年與捷、羅、南締結瞭友好條約或同盟條約。1933年締結組織公約後,成立瞭小協約國常設委員會和常設秘書處,以協調三國政策,加強經濟合作,對付德、意擴張。由於德國對小協約國分化離間和法國推行綏靖政策,羅、南改變親法立場並與捷疏遠;1938年慕尼黑危機中,又拒不援助捷克斯洛伐克對抗德、匈,小協約國隨之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