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文學史上,象徵主義一詞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象徵主義流派,二是指象徵主義文學思潮及其廣泛深遠的影響。

  象徵主義流派出現於1886年。先是詩人勒內·吉爾發表瞭一部《言詞研究》,詩人S.馬拉梅為它寫瞭前言。這部論著試圖系統地肯定自從C.波德賴爾以來在詩歌藝術上陸續出現的新傾向和新成就。稍後,巴黎有一個原籍希臘的年輕詩人,筆名J.莫雷亞斯,在《《費加羅報》上發表瞭一篇文學宣言,主張用“象征主義者”這個稱號來稱呼當時的前衛詩人。這篇宣言獲得廣泛熱烈的響應,文學史上認為這一事件標志著象征主義流派的產生。

  象征主義作為新的創作方法和文學思潮,早在浪漫主義盛行的時期就已經萌芽。浪漫主義詩人G.de奈瓦爾力求以新的表達方式反映不可捉摸的內心活動,這種努力後來給象征派詩人以一定的影響。浪漫主義詩人A.de維尼的《牧人之傢》、A.de拉馬丁的《葡萄架下的住室》,都在一定程度上運用瞭後來為象征派詩人所喜愛的藝術手法:暗示多於解釋,含蓄多於盡情的發揮。象征主義這個名稱出現以前,實際上已經有象征主義的藝術傾向。《惡之花》的作者波德萊爾在法國文學史上被稱為象征主義的先驅。象征主義的另一先驅是《瑪爾佗蘿之歌》的作者洛特雷亞蒙。至於馬拉梅、A.蘭波和P.魏爾蘭,都是象征主義詩歌的大師,雖然在他們發表作品的時期,象征主義這個名稱尚未通用。莫雷亞斯發表宣言時,馬拉梅和魏爾蘭的主要作品都早已問世,蘭波擱筆已經11年之久。莫雷亞斯並不是象征主義的倡導人,他不過是象征派的命名者而已。

  反對片面地註重描寫造型美的帕爾納斯派,並開辟新的藝術道路來代替帕爾納斯派,這就是象征主義應運而生的歷史條件。與帕爾納斯派不同,象征主義重新回到以抒寫個人感情為重點的老路上。可是它抒寫個人情懷與浪漫主義的抒情是大異其趣的。它抒寫的不是日常生活中膚淺的喜怒哀樂,而是不可捉摸的內心隱秘;或者如馬拉梅所說,表現隱藏在普通事物背後的“唯一的真理”。為瞭達到上述目的,象征主義對於詩的語言進行瞭很大的改造。對於日常用的字和詞加以特殊的、出人意外的安排和組合,使之發生新的含義。象征主義不滿足於描繪事物的明確的線條和固定的輪廓,它的詩人所追求的藝術效果,並不是要使讀者理解詩人究竟要說什麼,而是要使讀者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使讀者體會到此中有深意。象征主義不追求單純的明朗,也不故意追求晦澀;它所追求的是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撲朔迷離。象征主義詩歌十分強調音樂的效果,可是詩句的音樂性不是單純通過機械的協韻表現出來,而在於詩句內在的節奏和旋律。散文詩的音樂感並不亞於格律詩,有時反而勝過格律詩,因此許多象征派詩人的散文詩都寫得很有特色。

  1886~1891年左右是法國象征主義詩歌比較昌盛的時期。這一時期出版的重要作品有H.de雷尼耶的《插曲》(1888)、J.拉弗格的遺著《善意之花》(1890)以及馬拉梅的《詩與散文》(1893)等。到1891年,象征派“文學宣言”的作者莫雷亞斯首先宣佈脫離象征派,提倡“羅曼派”的文學,目的在於恢復古代希臘羅馬文學的傳統。接著,許多象征派詩人也紛紛向自己選擇的方向發展,不再遵循共同的象征主義藝術標準。象征主義作為一個流派,從1891年起已經解體。但是,象征主義作為文學思潮和藝術風格,影響卻非常深遠。20世紀法國的重要詩人P.瓦萊裡、P.克洛代爾、F.亞默甚至聖瓊·佩斯等,都被評論傢列為後期象征主義者。比利時的象征主義詩人有著名的É.維爾哈倫和M.梅特林克,後者主要寫作象征主義詩劇。

  象征主義的影響既不限於法國,也不限於西方世界,在中國五四以後的新詩壇上,也曾出現戴望舒、李金髪等受過相當濃厚的象征主義詩歌氣息熏陶的詩人。見象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