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語言文字層面上,指自身存在,同時又代表或暗示或意味著他事物的事物,如“國旗”這個詞,既是一塊有色彩的佈,又代表一個國傢。在這種意義上,一切語言都是象徵性的,日常生活裏用的一些物品也是如此。在文學意義上,象徵是一種轉義,它將字面的和直感的性質與某種抽象的或暗示的方面結合在一起。但在文學批評中,象徵應與意象區分開來。象徵一方面有類似意象的作用,同時,它又超越客觀的指稱,使那種指稱暗示它自身之外的意義;換言之,象徵可以說是一種意象,它喚起一種客觀的、具體的現實實,但同時又使那種現實暗示另一層意義。廣義地講,文學的象征有兩種類型:一種包括普遍的意義暗示,例如流水暗示時間和永恒,航行暗示著生命。這種類型的象征在文學中有廣泛的應用。另一種類型的象征不是從自身內在的性質來保證其暗示性,而是根據它在一部特定作品中的應用方式來實現其暗示性。例如在E.海明威的《永別瞭,武器》裡,雨在開頭一章是有些令人厭煩的天氣現象,後來通過在書裡的運用被轉變成為一種死亡的象征。因此在文學層面上,任何象征都是它所在的文化或美學環境作用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