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清時期居於陝西和山西一帶的商人集團。又稱西客山陝商人秦晉大賈。明清時期,與徽商並雄,為當時兩大主要商業資本集團之一。

  西商所經營的行業與山西、陝西特殊的地理位置密切相關。陝西的西、北部是明代韃靼、瓦剌諸部的遊居地;山西北部的大同、宣府一帶,是明抵禦韃靼、瓦剌的重鎮,故明代西部、北部邊防需要的許多重要物資如佈匹、糧食等,大部分經陝西、山山西運給。明政府為加強北方邊防,又於明前期推行中鹽法和茶馬貿易。因此,明代山陜商人的貿易也就以佈匹、糧食、茶、馬、食鹽等為主。其活動范圍大致是輸粟於邊塞,治鹽於淮揚河東,販佈於吳越,運茶於川蜀,並包括湖廣、河南、河北、山東、遼東等地。

  進入清代以後,陜西、山西西北部作為軍事消費地帶的作用消失,許多山陜商人因而沒落。但由於山陜商人所經營的佈、鹽等行業與政府財政有密切的關系,因此他們又與清政府結下不解之緣,除經營傳統的商品外,又經營為清王朝所必須的洋銅的采買以及人參等貴重藥材的販賣。其活動范圍遠至蒙古、烏蘇裡、日本列島等地,許多人直接從民間商人變成專門為政府服務的官商、皇商。同時,清代的西商中許多人都曾越省在河南、湖廣一帶放母子錢、青苗錢等。清代中後期,不少西商,尤其是山西商人的資本開始轉向經營票號。票號的業務主要是匯兌和存放款,業務對象亦多是政府及其官吏。咸豐以後,清朝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款項往來,也多經山西票號存放匯兌。山西票號在晚清時期是中國北方最重要的貨幣信用機關。

  山陜商人資本日益向官僚資本轉化,是其業務成功的根本原因,但也使他們在清末的社會大變革中表現出濃厚的保守性,不能適應社會經濟新的發展,大部分山陜商人無法向近代資本傢轉化,因而紛紛沒落,繁盛一時的山西票號亦隨之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