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物質進入人體引起的一種依賴性心理生理過程。它使個體對它產生心理上嗜好或生理上的癮癖,非經常應用無法解除心理上的渴望,或不能避免不舒適的軀體反應。包括日常生活中對煙、酒、茶、咖啡的嗜好,因醫療用藥不當而造成的對醫源性藥物(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的依賴,以及對阿片類、大麻類、可卡因類或致幻藥類等毒品的癮癖。

  物質依賴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心理依賴、生理依賴和耐受性。①心理依賴。又稱精神依依賴。指致依賴物質給個體帶來的某種心理上的快感,依賴者對此發生瞭嗜好,要靠經常應用該物質來不斷保持這種心理體驗,否則會覺得若有所失、焦躁不安。②生理依賴。又稱軀體依賴。指反復應用某種物質後神經系統發生瞭某種生理生化變化,體內如果沒有一定分量的這種物質存在,便會出一系列軀體反應,稱為戒斷癥狀。③耐受性。反復應用某種物質之後,其效力漸減,要逐漸加大劑量才能取得與前類似的效應,稱為對該物質的耐受性。

  所有的致依賴物質都能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並引起情緒和行為改變的物質,故稱為精神活性物質。致依賴物質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引起身體內穩態的擾亂,為瞭應付這種生理功能失調,神經細胞會發生代償性改變。如果再有這種物質輸入,必須克服生理的代償反應,才能顯示效應。這樣,勢必增加劑量。耐受性的發生機理就在於此。若停用外來物質,體內代償反應失去作用對象,便失去抗衡,引起戒斷癥狀。

  物質依賴發生的難易與個人的生物及心理素質有關。有些人因遺傳素質影響,體內乙醛脫氫酶活性較低,不能將乙醇的中間代謝產物乙醛迅速排出體外,少量飲酒即出現明顯不適。如面紅、嘔吐、倦睡等,因此較難發生酒依賴。具有某些個性特點(如易焦慮、易緊張、易沖動、不易滿足和缺乏自制力等)的人,較易發生物質依賴。

  危害性:①對依賴物質產生強迫性追求,以至不擇手段(包括欺騙、偷盜等)。②引起慢性中毒。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以及多種軀體疾病。③停用依賴物質引起戒斷癥狀。輕者緊張不安、全身不適、肢體震顫、涕淚交流、胃腸反應等,嚴重時出現精神錯亂、意識障礙、全身抽搐,甚至可因虛脫衰竭致死。治療的關鍵在戒除依賴物質。因依賴者對此缺乏主動要求或不能堅持,一般宜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