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代後期理學傢。字艮峰,烏齊格裏氏。蒙古正紅旗人,駐防河南。道光九年(1829)進士,歷任詹事、侍講學士、侍讀學士和副都統等職。穆宗時,任工部尚書、晉文華殿大學士。卒後諡號文端,入賢良祠。他編寫的《帝王盛軌》《輔弼嘉謨》被賜名為《啟心金鑒》《沃心金鑒》。其他著作還有《為學大指》、《嘉善錄》以及詩文、雜稿、日記等,均收入《倭文端公遺書》》

  倭仁哲學思想的基本概念是“理”。理的內容主要是指仁、義、禮、智等封建道德。認為人自身隻有仁、義、禮、智之理,人們之間的理不異於己之理;物理又不異於人之理。宇宙萬物都統一於一個理。這是把世界歸結為精神的唯心主義。

  倭仁在認識論上主張“理在心中”的先驗論。《為學大指》說,“蓋人心虛靈,天理具足,仁、義、禮、智皆吾所固有”。但心中之理不會自明,因為有“物蔽”,人們為“利祿之趨,習俗之徇,淚沒沉淪,而為人之理遂失”。因此,需要“致知”,認識天理。這對任何人都一樣,聖人也不例外,世上人人都應當學習。

  倭仁認為認識天理即是認識己性、人性和物性,並把它們區分為兩個階段:①“盡己性”,即認識自己的天性,按天理去約束自己的言行。②“盡人性、盡物性”,即認識人們之間和物之中隱藏的天理。這兩個階段,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他認為盡己性才能盡物性,否則就不能為“天地立心,萬物立命”。物性是己性的類推。他指出那種從萬物中尋找離開己性的“聞識”、“曉會”是對窮理的曲解。另一方面,他又認為盡己性必盡物性,要推己及人,推己及物,應把盡物性看成是自己分內的事。

  倭仁在社會問題上主張“帝王心治天下”的唯心史觀。認為社會的治亂、興衰決定於朝廷的政治和用人,政治和用人又受帝王的心制約。

  倭仁推崇程朱之學,說“辨學術當恪守程朱,以外皆旁蹊小徑,不可學也”。他的思想基本繼承理學的傳統,又雜糅瞭其他思想,包含主觀唯心主義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