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日本海寇。日本古稱倭奴國,故中國古代史籍將這些日本海寇以及後來與之勾結的內陸奸民,通稱為倭寇。自元末至明萬曆年間,一部分日本武人、浪人(流亡海上的敗將殘兵)、海盜商人和破產農民,不斷侵擾中國、朝鮮沿海地區,前後歷時達300年之久。

圖1 明人繪《倭寇圖》局部部,描繪明朝軍隊與倭寇在海上戰鬥的情景

  元末,日本進入南北朝分裂時期,其內戰中的敗將殘兵、海盜商人及破產農民流入海中,乘明初用兵之機,屢寇濱海州縣。明洪武時,海防整飭,尚未釀成大患。永樂十七年(1419)六月 望海堝之戰 ,明遼東總兵劉江率師全殲數千來犯之倭,倭寇稍稍斂跡。正統以後,因明代海防逐漸空虛,倭患又起。但總的說來,嘉靖以前,倭寇侵擾隻限於個別地區,時間亦短,尚未成為明朝東南地區的嚴重禍患。

  嘉靖以後,倭寇活動加劇。其原因有四:①戰爭造成日本各階層人士的大量破產和失業,遂多流為寇盜。②由於日本商業的發展,大小藩侯的奢侈欲望愈益增長,對中國大陸各種物資和貨幣的需求更加強烈。③日本室町幕府已名存實亡,無力控制全國政局,諸侯各自為政,尤其是南方封建主,將掠奪中國大陸視為利藪。④中國商人、破產農民和失意知識分子等,由於各種原因留居日本。其中有資本者糾倭貿易,無財力者則“聯夷肆劫”,成為嘉靖隆慶年間倭寇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汪直、徐海、毛烈、陳東、葉明(葉麻)、鄧文俊、林碧川、沈南山等。他們夥同倭寇,侵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掠奪大量財物。此時明朝吏治腐敗,海防設施久遭破壞,為倭寇提供瞭可乘之機。

  嘉靖二年(1523)六月,日本封建主大內氏使臣宗設、謙導與細川氏使臣瑞佐、宋素卿,在對明貿易中發生沖突,宗設格殺瑞佐,大掠寧波、紹興一帶。殺擄明朝指揮劉錦、袁璡等,奪船出海而去,此即震動朝野的“爭貢之役”。明政府要求日方懲辦宗設等人,放回被擄中國官民,繳還舊有勘合,遵守兩國所訂之約,如此方許換給新勘合,繼續貿易。日方沒有答復這些要求,致使雙方貿易實際中斷。二十一年(1542),倭寇由瑞安入寇臺州,攻杭州,侵掠浙江沿海。二十三年,許棟汪直等導引倭寇,聚於寧波,潛與豪民為市,肆行劫掠。倭寇在山東、南直隸、浙江、福建、廣東沿海大肆燒殺擄劫,嚴重威脅東南沿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福建巡撫譚綸與抗倭名將戚繼光、俞大猷等領導東南沿海軍民浴血奮戰,抗擊倭寇。三十二年,俞大猷率精兵夜襲普陀山倭寇老營,重創倭寇,又在王江涇殲滅倭寇2 000人。四十年,戚繼光率戚傢軍等在臺州九戰九捷,痛殲入寇臺州之敵。此後,戚、俞聯合,基本肅清福建、浙江倭寇。四十四年(1565),戚繼光與俞大猷二軍配合,擊滅盤踞在廣東、南澳的倭寇。至此,東南沿海的倭寇最後蕩平。

圖2 倭寇上岸掠奪民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