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吾爾族使用的拼音文字。維吾爾族在歷史上使用過突厥文、回鶻文、察合臺文。現在中國維吾爾族使用的維吾爾文,是在晚期察合臺文基礎上形成的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20世紀30年代以後,維吾爾文經過幾次改進,於1983年形成瞭現行文字。現行維吾爾文有32個字母,自右至左橫書。每個字母按出現在詞首、詞中、詞末的位置有不同的形式。字母表中的單式除代表該字母的獨立形式外,一般出現在詞末不可連字母之後;前式出現在可連字母之前;中式出現在詞中兩個可連字母中間;末式式出現在詞末可連字母之後。有些字母隻有單式和末式。有些字母所帶的符號除作為獨立形式和詞首形式的標志外,還起隔音的作用。

  維吾爾文的正字法以語音原則為主,也參考形態和傳統原則。詞根上的語音變化、詞根和詞幹之後的附加成分,以及元音和輔音和諧現象在文字上有所反映,因此,同一個詞根往往有不同的書寫形式,同一個附加成分往往有幾種變體。1965~1982年間,中國維吾爾族曾一度用過拉丁字母新文字,主要在學校中使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從1982年9月起恢復使用原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