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塗玻璃釉的陶質製品,是在用低熔點塑性粘土為主料所制坯體外表面,覆以矽酸鉛彩色低溫釉後燒制而成。按用途可分為建築琉璃製品、建築裝飾雕塑琉璃製品和琉璃工藝美術品三大類。

  “琉璃”一詞始於漢代,稱為“流離”,後又稱“瑠璃”,是泛指玻璃或塗玻璃質釉料的器物。古代西亞幼發拉底和底格裏斯兩河流域即已出現瞭琉璃製品。中國漢代,曾創造以氧化鉛作助熔劑的低溫矽酸鉛彩色釉,具有翡翠綠色、釉層清澈透明、表面平整光滑等特點。北魏曾用作宮殿建建築的瓦件等。及至唐代。琉璃的釉料色彩有瞭較大發展,有黃、綠、藍、白、赭等色,即是舉世聞名的“唐三彩”。據北宋《營造法式》和明《天工開物》等書記載,當時琉璃釉料的配制和琉璃瓦的燒制工藝,都已具有較完整的規模。制品質地堅實,色彩經久不變,富有中國獨特的民族風格。如北宋慶歷四年(1044年)建造的開封祐國寺琉璃塔,迄今900餘年,完好無損而有“鐵塔”之稱。明、清兩代琉璃制品達到瞭全盛時期。從留存至今的宮殿建築、亭塔樓閣,可以看到中國琉璃制品的發展和特征(見圖)。

琉璃制品圖

  琉璃制品的制作工藝包括原料處理、坯體成型、施釉、燒成四個工序。①原料處理。方法有濕法和幹法兩種。前者是原料經過加水淘漿、過篩、沉淀制成泥漿。後者是原料經過破碎、磨細、篩分,然後加水調制成泥料。②坯體成型。根據制品造型不同,可采用石膏模泥漿註型和機壓成型兩種方法。造型復雜的藝術品則用人工雕塑。③施釉。是在制品表面覆蓋上一層玻璃質彩色釉。釉料一般以石英為基料、氧化鉛為助熔劑並加入適量著色劑,經混合、磨細、加水調制成稀料,施於坯體表面,供下一步在氧化焰中燒成。④燒成工藝。有一次燒成和二次燒成兩種。前者是直接在生坯上施釉,經幹燥後入窯燒制。後者經素燒、釉燒兩道工序。所用窯型有直焰窯、倒焰窯、龍窯和隧道窯等。(見彩圖)

北京北海公園內用琉璃面磚拼成的九龍壁

用琉璃瓦和陶瓷面磚裝飾的北京民族文化宮角樓

在國外展出的中國琉璃制品

  

參考書目

 中國矽酸鹽學會主編:《中國陶瓷史》,文物出版社,北京,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