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很早就認識到木星約十二年運行一周天。人們把周天分為十二分,稱為十二次,木星每年行經一次,就用木星所在星次來紀年。因此,木星被稱為歲星,這種紀年法被稱為歲星紀年法。此法的起源年代還不清楚,但在春秋、戰國之交很盛行。因為當時諸侯割據,各國都用本國年號紀年,歲星紀年可以避免混亂和便於人民交往。《左傳》、《國語》中所載“歲在星紀”、“歲在析木”等大量記錄,就是用的歲星紀年法。

  除瞭十二次之外,天上又有十二辰的分劃(用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來稱呼)。它的計量方向和歲星運行的方向相反,即自東向西。由於十二地支的順序為當時人們所熟知,因此,人們又設想有個天體,它的運行速度也是十二年一周天,但運行方向是循十二辰的方向。這個假想的天體稱為太歲。當歲星和太歲的初始位置關系規定後,就可以從任何一年歲星的位置推出太歲所在的辰,因而就能以十二辰的順序來紀年。當時又對太歲所在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年,給以相應的專名,依次是:困敦、赤奮若、攝提格、單閼、執徐、大荒落、敦牂、協洽、涒灘、作噩、閹茂、大淵獻。如《漢書·律歷志》有:漢高祖元年“歲在大棣(鶉首),名曰敦牂,太歲在午”的記載。有瞭地支關系,再配上天幹,就與幹支順序相聯。在歲星紀年中,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年也給以專名,依次為:閼逢、旃蒙、柔兆、強圉、著雍、屠維、上章、重光、玄黓、昭陽。這樣,甲寅年可寫為閼逢攝提格,餘類推。這些歲名在不同的古書中有不同的寫法。上面所列的是《爾雅·釋天》所載的通用寫法。

  歲星實際約11.86年運行一周。過八十多年,歲星實際位置將超過理想計算位置一次。歲星紀年法用久之後,就與實際天象不符。於是,必須改革歷法,調整歲星和太歲的位置。因此,當時各種歷法的歲星紀年法是有出入的。漢太初以後,歲星紀年法與後世的幹支紀年法相連接,從太初上溯至秦統一中國時,歲星紀年比幹支紀年落後一辰,上溯至戰國時期則落後二辰。西漢末劉歆提出歲星每144年超一次的算法,但實際上未在紀年法中應用。東漢改用《四分歷》時,廢止瞭歲星紀年法,沿用幹支紀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