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聚落形成、發展和分佈規律的學科。又稱居民點地理,是人文地理學的一個分支學科。

  發展簡況 最早對聚落作較為系統的地理研究的是德國地理學傢J.G.科爾,他於1841年發表《人類交通居住與地形的關係》一書。1906年O.施呂特爾發表《對聚落地理學的意見》,第一次提出“聚落地理”的概念。以後經F.拉采爾、以及法國的P.維達爾-白蘭士、J.白呂納、A.德芒戎、美國的I.鮑曼等人的推推進,到20世紀30年代,聚落地理研究遍及全世界,並在發展較早的國傢形成瞭不同的研究風格。德國以景觀論為特色;法國重視社會經濟史對聚落的影響;英國則對聚落的歷史地理有較多的研究;美國的聚落研究從白人的拓荒和居住問題開始,帶有明顯的實用性質。由於聚落有鄉村和城市之分,聚落地理學也分為鄉村聚落地理和城市地理學兩大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城市地理學發展較快,形成瞭一門獨立學科,而鄉村聚落地理研究不僅數量少,而且理論和方法上發展很慢。盡管聚落地理學包含兩大部分的概念沒有消失,實際上不少地理學傢把聚落地理學看作鄉村聚落地理學的同義語。

  研究內容和方法 研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不同地區聚落的起源和發展。②聚落所在地的地理條件。③聚落的分佈。揭示聚落水平分佈和垂直分佈的特征並分析其產生的自然、歷史、社會和經濟原因。④聚落的形態。這是聚落地理學中研究較多的方面,涉及的內容有聚落組成要素,聚落個體的平面形態,聚落的分佈形態,聚落形態的演變,自然地理因素(主要是地形和氣候)以及人文因素(包括歷史、民族、人口、交通、產業)對聚落形態的影響。在註重聚落景觀研究的國傢,還考察聚落在不同歷史時期所形成的建築風格。⑤聚落的內部結構。分析聚落經濟活動對聚落內部結構的影響,具體研究在平原、山地、沿海、城郊等不同環境條件下聚落內部的組成要素和佈局。⑥聚落的分類。通常是按經濟活動(或職能)和形態兩大屬性來劃分聚落類型。

  研究方法上重視實地調查,註意搜集與聚落發展有關的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統計資料,充分利用大、中比例尺的地形圖或航空像片。20世紀60年代以來,在聚落功能結構、規模結構和地域結構的分析中,還引進瞭數量方法和行為理論。

  研究意義及與其他學科關系 聚落地理研究對於研究人類活動空間規律是不可缺少的。在實踐上它對協調聚落與經濟活動的關系有直接的作用,例如村落最為適宜的佈置形式、服務設施最為有效的設置地點、村落如何適應社會和經濟變革所引起的社會生活的新特點等課題。聚落地理學與人口地理學分別研究人類分佈現象的兩個側面,即人口地理學著重研究人口分佈,聚落地理學著重研究人口分佈的具體形式──聚落(居民點)。聚落地理學與鄉村社會學的研究都尋求改善村落的組織,不過前者著眼於改善功能結構和總體佈局,後者著眼於社區生活和人際關系的協調。此外,鄉村聚落地理也是鄉村地理學的重要研究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