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各種形式的聚居地的總稱。“聚落”一詞古代指村落,如中國的《漢書·溝洫志》的記載:“或久無害,稍築室宅,遂成聚落”。近代泛指一切居民點。聚落是聚落地理學的研究物件。

  概況 聚落約起源於舊石器時代中期,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逐漸演化。在原始公社制度下,以氏族為單位的聚落是純粹的農業村社。進入奴隸制社會後出現瞭居民不直接依靠農業營生的城市型聚落。但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商品經濟不占主主要地位,鄉村聚落始終是聚落的主要形式。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後,城市或城市型聚落廣泛發展,鄉村聚落逐漸失去優勢而成為聚落體系中的低層級的組成部分。

  聚落通常是指固定的居民點,隻有極少數是遊動性的。聚落由各種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綠地、水源地等物質要素組成,規模越大,物質要素構成越復雜。聚落的建築外貌因居住方式不同而異。例如,婆羅洲伊班人的大型長屋,中國閩西地區的土圓樓,黃土高原的窯洞,中亞、北非等幹燥區的地下或半地下住所,某些江河沿岸的水上住所,遊牧地區的帳幕等,都是比較特殊的聚落外貌。(見彩圖)

雲南傣族聚落,通風良好的竹屋(中國)

陜西窯洞,黃土高原居民的一種聚落形式(中國)

蒙古包,遊牧為生的蒙古人最主要的聚落形式(中國)

北京門頭溝山村聚落(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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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蘭嶼居民的地下式聚落(中國)

昆明近郊的農村聚落(中國)

  聚落具有不同的平面形態,它受經濟、社會、歷史、地理諸條件的制約。歷史悠久的村落多呈團聚型,開發較晚的區域移民村落往往呈散漫型。城市型聚落也因各地條件不同而存在多種平面形態。聚落的主要經濟活動方向決定著聚落的性質。鄉村聚落經濟活動的基本內容是農業,習慣上稱為鄉村。城市聚落經濟活動內容繁多,各種經濟活動變量間的關系,反映出城市的功能特征和性質。

  分類 早在1841年,J.G.科爾在《人類交通居住與地形的關系》一書中,已經註意對不同種類的聚落進行比較研究。但此後的半個多世紀中一直沒有系統的聚落分類。20世紀初期,城市地理學出現後,聚落分類問題受到進一步的重視。聚落地理學首先把聚落劃分為鄉村和城市,然後按類分別做進一步劃分。由於聚落都有自己的起源、歷史發展、地理條件、形態結構、規模以及經濟活動和職能等特征,很難制定一個包括全部因素和屬性的綜合的分類系統,大都根據聚落的職能或形態特征,輔以適當的指標來進行劃分。20年代以來,城市分類研究的深度遠遠超過瞭鄉村聚落分類的研究,尤其是在職能分類方面更為突出。自1921年美國的M.奧魯索提出定性描述的分類以來,經歷瞭一般描述、統計描述、經濟分析以至多變量分析的過程,其中統計描述和統計分析的代表是1943年美國的C.D.哈裡斯的分類和1955年H.J.納爾遜的分類,多變量分析則是60年代計量方法應用於城市地理研究後的產物。直到目前,聚落分類甚至城市分類尚無一套公認的原則和系統。

  ①鄉村聚落。按經濟活動可分為農業聚落、林業聚落、牧村、漁村以及具有兩種以上經濟活動的村落等。按平面形態可分為團聚型(集村),即塊狀聚落(團村)、條狀聚落(路村、街村)、環狀聚落(環村);散漫型,即點狀聚落(散村)。

  ②城市聚落。按形態可分為集中形態(單城)、群組形態(雙子城、三聯城、條帶狀群組、團塊狀群組)。按職能劃分有許多方案,其中有代表性的3個方案是:哈裡斯的分類(1943):以城市中各行業從業人數的統計資料為基礎,以一種行業從業人數占各行各業全部從業人數的百分比為主要依據,把美國城市分為9類:加工工業城市,零售商業中心,多種職能城市,批發商業中心,運輸中心,礦業城,學府城,娛樂休養城,州首府及其他。G.施瓦茨的分類(1959):首先把城市分為普通職能的城市、特殊職能的城市和似城聚落3類。然後把特殊職能的城市分成5類:由政治職能產生的,由文化職能影響的,由經濟和交通職能決定的,國都,大都市和世界性都市;把似城聚落分成8類:傳統的工藝和工業聚落,現代工業引起或改造的聚落,交通聚落,旅遊聚落,居住聚落,軍事聚落,宗教聚落,文教聚落。Ю.Г.紹什金的分類(1960):根據城市在社會勞動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分成3類:參加區內勞動分工的城市,在區際勞動分工中具有較大作用的城市,同國際市場聯系密切的城市。再根據生產性質分成5類:原料、燃料、動力生產的城市,中間產品生產的城市,制成品生產的城市,交通職能的城市,非生產性城市。這些類型的城市還可細分為組。

  除鄉村聚落和城市聚落之外,還有介於二者之間的城市化村和集鎮等聚落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