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或結構抵抗外力而不發生破壞的能力。按所抵抗外力的作用形式可分為:抵抗靜態外力的靜強度,抵抗衝擊外力的衝擊強度,抵抗交變外力的疲勞強度等;按環境溫度可分為:常溫下抵抗外力的常溫強度,高溫或低溫下抵抗外力的熱(高溫)強度或冷(低溫)強度等。

  某種材料的強度可由這種材料製成的標準試件作單向載荷(拉伸、壓縮、剪切等)試驗確定。從開始載入到破壞的整個過程中,試件截面所經受的最大應力就反映出材料的強度,通常稱為材料的強度極限。<

  具有復雜幾何形狀的結構,例如桿系、板、殼體、薄壁系統等工程結構以及自然界中的生物體結構等,它們的強度是指這些結構的極限承載能力。這種能力不僅與結構的材料強度有關,而且與結構的幾何形狀、外力的作用形式等有關。

  強度問題十分重要,許多房屋、橋梁、堤壩等的倒塌,飛機、航天飛船的墜毀都是由於強度不夠而造成的。所以在工程設計中,強度問題常列為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為瞭確保強度滿足要求,必須在給定的環境(如外力和溫度)下對結構進行強度計算或強度試驗。強度計算是指計算出材料或結構在給定環境下的應力和應變,並根據強度理論確定材料或結構是否破壞;強度試驗是指在模擬環境中檢驗材料或結構是否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