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P.)康托爾在1878年提出的關於連續統的勢(即基數)的一個假設。通常稱實數集(直線上點的集合)為連續統,而把連續統的勢記作C。遠在亞裡斯多德時期,即已認為沒有一個無窮集比另一個無窮集大,這一觀點在歷史上延續兩千年之久,迄至1847年G.(F.P.)康托爾證明瞭:任一集合A的冪集P(A)的勢都大於A的勢,才指明上述觀點是錯誤的。康托爾還同時證明瞭:連續統的勢與自然數集之冪集的勢是相等的。所謂連續統問題是指:是否存在其勢大於自然數集的勢而又小於實數數集的勢的集合。G.康托爾猜測:實數集的子集除瞭有窮子集,可數無窮子集以及與實數集本身等勢的子集外,再沒有別樣的子集。也就是說,康托爾猜測,實數集的一切無窮子集或者與自然數集等勢或者與連續統等勢。康托爾的這個猜測就稱連續統假設。在有選擇公理的條件下,每一個無窮集的勢都是某個阿列夫,自然數集的勢是堗0,連續統的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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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上式等式推廣到任意的勢,即得所謂廣義連續統假設:
① 對任一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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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對任二無窮勢k,λ,若k≤λ≤2H,則
λ=k或者λ=2H,
①與②是等價的,均簡記為GCH。在數學研究的許多領域中,CH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在討論實數子集的測度性質和拓撲性質時,其中的一個基本問題“與R不等勢的子集是否測度為零?是否屬於第一范疇(或第一綱)?”在沒有CH的情況下,不能回答。所以,在從事這一方面的研究時,常常要附加CH作為前提。實際上CH等價於下述命題K和l的合取。
K:每一X⊆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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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存在一l⊆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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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也等價於命題M和S的合取。
M:每一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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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存在一S⊆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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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以下的每一命題都等價於CH。
P1:實平面可以分成兩個集合X,Y,X和每一水平線隻有可數交,Y和每一垂直線隻有可數交。
P2:實平面是可數多條曲線的並。
關於實數集上的實函數論,在假定瞭CH的前提下,就有
C1:存在一個從R到R的函數f,它在任一不可數的P⊆R上都不連續;
C2:存在一個f:R→R,和一個P⊆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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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CH在數學研究的許多領域中作用顯著,但在純粹的集合論研究中卻作用不大。例如對於勢的冪運算的簡化,CH就難以為力。所以人們才又進一步考慮瞭GCH,利用GCH可以將勢的冪運算簡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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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統問題在D.希爾伯特1900年提出的《數學問題》中位居第一(見希爾伯特數學問題)。包括希爾伯特在內的許多名傢都曾致力於這一著名難題的研究,雖歷經艱苦奮鬥,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沒有進展。因而促使人們懷疑這一問題在數學的現狀下是無法解決的。
直到1938年,K.哥德爾證得瞭GCH(因而CH)相對於ZF系統的協調性,即:若ZF系統是協調的,則在ZFC系統中,GCH的否定是不可證明的。1963年,P.J.科恩又證明瞭CH(因而GCH)相對於ZF系統的獨立性,即:若ZF系統是協調的,則在ZFC系統中,CH是不可證明的。綜上所述,即得:在ZF系統中,CH是不可判定的。(見集合論公理系統)
哥德爾和科恩的成果被譽為20世紀數學基礎研究中的兩個重大成就。科恩創立的力迫方法已在集合論中得到廣泛的應用。運用這一方法,人們已經證明瞭一大批數學命題的獨立性。
由於ZFC系統無法決定連續統問題,甚至附加直觀上可靠的大基數公理(例如可測基數存在公理)仍然無法推出CH,因而包括哥德爾在內的一些數學傢認為CH不可信,想用一代新的公理來取代CH。在這一方面,由D.A.馬丁等人在1970年提出的馬丁公理是最佳的選擇,它與力迫法相輔相成,結合著發展,最後得到一條馬丁極大原理,它有著廣泛的應用,目前尚在進一步的研究中。
參考書目
Seirpinski,H yhothese Du Continu,2nd ed.,Chelsea,New York,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