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的普通心智功能的各種測驗的總稱。又稱普通能力測驗。編制這類測驗的目的是為瞭綜合評定人的智力水準,因此,所採用的都是一些概觀性的測驗。通常一種測驗隻提出一種分數,或者至多提出屬於心智功能範圍的幾種分數。智力測驗有各種類型,諸如個人智力測驗、團體智力測驗、特殊人口(如嬰幼兒、智力落後者、言語障礙者和身體殘廢者等)用的測驗以及學習能力測驗等。

  智力一詞早已見於中國古籍。戰國時代的《韓非子》中提到“智力不用則君窮乎臣”。東東漢王充在《論衡》中說:“夫賢者才能未必高而心明;智力未必多而舉是”。關於估量智力的準則,中國的古籍中也早有提及。《國語》中說:“言智必及事”;三國(吳)韋昭註,“能處事物為智”。所謂“能處事物”大體上相當於現代所說的能順利地完成工作任務。

  現代心理學傢強調測驗的標準化,認為智力是對受測驗者在某些工作中操作水平的描述性標記。智力測驗多數以言語推理測驗為主要內容,如對詞匯、詞的異同及類比等項目進行測量,另外還包括一些測量一般常識、數值推理、記憶以及感知技能與組織技能的項目。關於心智的各種成分是怎樣整合起來的問題,心理學傢的意見很不一致。有人認為智力是一種滲透到各種認知作業中去的普通能力,也有人認為智力是由少量的、比較廣泛的能力組成的,還有人認為它是由大量的零散能力組成的。智力測驗中正在出現的一種趨向是試圖使智力測量更好地與基礎認知過程的知識結合起來。

  早期編制的智力測驗多采取個人測驗的形式。個人智力測驗至今仍然是單獨評估心智功能的最好方法。目前國際上常用的個人智力測驗主要有兩種: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和韋克斯勒智力量表。這兩種測驗在中國都有修訂本,前者由吳天敏修訂,後者的主修人是龔耀先、林傳鼎和宋傑等。雖然這兩種量表在各方面(包括適用的年齡范圍、內容、施測手續、計分方法等)均不相同,但都被公認為是有效的智力測量工具。韋克斯勒量表還可用於診斷一定范圍的心智失調。

  由於個人智力測驗在用於大量被試時效率較低,所以團體智力測驗的形式逐漸發展。這類測驗多屬於匯選式(或識別型)的紙筆測驗,內容包括文字推理、數字運演、普遍常識以及非文字推理等項目,一般適用於教育、工業和軍隊等部門,可較為迅速地獲得有關被試心智功能的客觀指標。團體測驗的分數一般和個人測驗的分數相關很高。

  特殊智力測驗是為瞭適應特殊人口的需要而制定的,例如嬰兒和學前兒童測驗著重探討發展問題,並傾向於強調感知能力的作用。弱智和文盲的智力測驗也屬此類。特殊智力測驗通常包括非文字的項目,諸如畫小人、圖象分類、拼圖、搭積木和解謎等。對於那些因感官或軀體的缺陷而對測驗項目的知覺與反應發生困難的人,教育心理學傢另行安排瞭特殊的測驗和測試步驟。

  學習能力測驗或學業能力測驗比普通智力測驗的范圍較窄,它們隻測量那些影響學業成功的基本能力。同團體智力測驗一樣,它們也屬於紙筆測驗,並運用匯選式項目,其內容也與團體智力測驗相似,包括詞匯、數字、常識、非文字推理等,還有一些閱讀理解的項目。學習能力測驗在低年級階段主要是用來描述學生的能力水平,為制定教學方案提供參考;在高等教育階段則用於對學生的選拔、安置、審議和指導,既有一般的用途又有特殊的目的,如為特殊類型的研究班或專業訓練班選拔學生等。

  創造力測驗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發展起來的,數量不多有人稱之為發散性思維測驗,通常也歸屬於智力測驗。雖然有證據表明創造力高的人普通智力也高,但普通智力高的人其創造力並不一定也高。

  當前在智力開發的研究中,人們已經註意到以辯證思維為核心的智能活動,並已開始進行初步的測試工作。

  根據各類智力測驗試用的結果,可以得出如下結論:①由於大部分人的生活環境變化並不太大,因而他們的智力與其同齡人相比在較長時間內相對穩定,但如果改變其學習條件,有計劃地加以培養,則其智力商數可以提高。②一般來說,智力發展的高峰出現在20歲左右,此後一個人的各種能力是否下降,取決於所觀察的是何種能力,以及個人是否使用並如何使用這種能力。③雖然智力或普通能力這一概念在理論和實驗兩方面都還存在某些缺點,但總的說來,它對指導測驗的編制來源有一定作用。

  

參考書目

 F.G. Brown ,Principles of Educational and Psychological Testing,3rd ed.,Holt,Rinehart and Winston,New York,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