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經驗過的事物再次呈現時仍能被認識的記憶過程。再認是識記和保持的結果和證明。它與再現不同,再現是以前經驗過的事物未在當前出現而發生的,而再認則是以前經驗過的事物再次呈現並作用於主體時發生的。再認的速度和準確性主要取決於記憶的鞏固程度和當前的事物與以前曾經感知過的事物的相似程度。再認過去感知過的事物時總要依靠各種有關的線索,如物體的結構、特性,事物的情節等。當再認發生困難時,人就要努力尋找各種有關的線索,恢復過去已形成的聯繫。再認的錯誤表現在兩方面:一是不不能再認;一是錯認,把沒感知過的事物錯認成感知過的事物。中國心理學傢的研究表明,再認的效率明顯地受識記材料、被試年齡以及不同感覺通道的影響。在嚴格控制的條件下對再認的測量,可以作為研究記憶的指標。關於再認過程的模型,有認知心理學傢提出的EPAM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