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簡稱中國殘聯。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它是在中國盲人聾啞人協會(1953年成立)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4年成立)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宗旨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發展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發揚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鼓勵殘疾人堅持愛國主義和樂觀主義,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貢獻力量。任務是:代表殘疾人的共同利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托的任務,開展殘疾人工作;動員社會力量,發展殘疾人事業。

  中國殘聯實行全國代表大會制度,設有主席團、執行理事會、評議委員會等機構。代表大會和主席團是中國殘聯的決策和權力機構;執行理事會是常設執行機構,代表聯合會負責日常工作;評議委員會是監督、咨詢機構。中國殘聯第一屆主席團主席、執行理事會理事長為鄧樸方。中國殘聯分設中國盲人協會、中國聾人協會、中國肢殘人協會和中國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親友會等殘疾人專門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縣(區)成立的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是中國殘聯的地方組織,受同級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代管、上級殘聯指導。街道、鄉鎮及殘疾人比較集中的企業、事業單位建立的殘疾人基層群眾組織,受當地殘聯的業務指導。

  中國殘聯及其前身為發展殘疾人事業做出瞭積極努力,充分發揮瞭事業團體的作用。例如,參加瞭聯合國殘疾人十年中國組織委員會的工作,會同國傢有關部門編制瞭《中國殘疾人事業五年工作綱要(1988年—1992年)》;制定並實施瞭殘疾人三大康復行動計劃、殘疾人特殊教育計劃,協調有關部門推動殘疾人就業、教育和康復事業的發展;協助國傢制定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開展社會主義人道主義教育,宣傳殘疾人事業;廣泛開展社會募捐活動,為廣大殘疾人做好事、辦實事;加強殘疾人事業的國際合作與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