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規範和制度對社會成員的約束力減弱、社會凝聚力降低的一種社會狀態。當社會發生急劇變遷時,舊的規範不適用瞭,新的規範又未建立起來,或某些規範功能發揮受到阻礙,或幾種規範體系互相衝突,人們失去瞭行為準則,於是發生社會解組。社會解組區別於社會解體。前者指社會中出現鬆散、分裂現象,尚保持在原有的社會制度結構、社會體系之內;後者指整個社會的制度、結構、體系遭受破壞,使原有的社會秩序無法維持和繼續下去,而逐漸被新的社會制度所取代。

  社會學對於社會解組的研究主要有3種觀點:①文化墮距觀點。這一觀點認為,在文化變遷中,構成文化的各部分變化速度不一致,造成瞭相互間的差距和錯位,由此導致社會解組。②異化觀點。認為在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過渡的過程中,出現瞭個人在精神上與其周圍世界相分離或相對立的現象,這是引起社會解組的重要原因。在傳統社會裡,人們從事農牧業生產,以傢庭為中心承擔特定角色,有特定的生活目標。然而,現代的工業化和城市化將這些秩序打亂瞭。在工業生產中,傳統知識變成無用之物,傢庭的管理、宗教、教育等功能逐漸喪失,它們不再是人們生活的中心。工業社會產生瞭一系列為人們所不熟悉的新角色,提出瞭一些新的生活目標。人們普遍感到已被置於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之中,周圍的一切都與自己相分離或相對立。現代大城市的“匿名式”人際關系、工業流水線以及事務性工作中那種“非人格”的勞動方式,進一步增加瞭異化的程度,從而導致社會解組。③社會機會結構與社會目標結構失調的觀點。認為社會解組是在個人或群體目標無法充分實現條件下發生的社會問題。照此觀點,任何社會均有兩種因素起著重要作用:一是目標,即在某種社會或文化中為人們所追求的事物;二是規范,即該社會或文化所規定的、實現上述目標的合法手段。在理想狀態下,社會機會結構為人們實現這些目標提供瞭較充分的合法手段,機會與目標協調,因而越軌行為較少發生。但是在有些情況下,機會與目標之間發生矛盾,如積累財富的目標與致富機會有限的矛盾。這樣,許多很難通過社會認可的合法途徑去實現目標的人就有可能違反規范,或認為沒有必要遵守這些規范,於是發生社會解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