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為物件、旨在達到預期目標的個人或群體的有意義的行為。包括全部社會互動,是一種滿足社會期待的角色扮演過程。社會活動與社會行為在許多方面通用。但社會心理學經常使用社會行為這一概念,來研究個體和小群體的社會活動,它不涉及大規模社會組織行動,以示與社會活動相區別。

  德國社會學傢M.韋伯在社會學意義上較早使用社會活動概念,並力圖揭示其本質和性質。他把社會活動分為價值合理型、目的合理型、傳統型和情感型4種。他認為目的合理性的活活動代表最高層次的合理性,因為它體現瞭目標、手段和結果的優化配置,是與資本主義社會現實相聯系的一種社會活動類型。美國社會學傢T.帕森斯在韋伯研究的基礎上,形成瞭自由意志理論,包括活動者、活動者追求的目標、實現目標的手段、活動者面臨的各種環境條件、價值觀和規范以及其他影響行動的觀念等變量,並形成不同的行動模式。中國社會學傢孫本文分析瞭社會活動的3種情況:①交互活動;②共同活動;③交互共同活動。他把西方社會學創立的社會活動理論介紹到中國,並作出簡明扼要的概括。

  社會活動與非社會活動的界限有時是不容易確定的,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人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不能截然分開。人類滿足衣、食、住、休息、性欲等基本生理需求的活動,在某些方面表現為本能行為。當這種行為按照一定文化模式進行時,便帶有社會活動的性質。但並不是任何社會人的任何舉動都屬於社會活動,例如雨天個人打雨傘的活動、個人的候車行動。從社會學的意義上看,當個人的活動涉及到他人的活動時,才能稱為社會活動。

  社會活動依不同的標準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①按主體人數多少與范圍大小可分為小群體活動、社區活動和大規模的社會組織活動等;②按活動的性質可分為經濟活動、政治活動、法律活動、宗教活動等;③按活動的主從關系可分為原生活動和派生活動。K.馬克思和F.恩格斯認為,人們為瞭創造歷史,必須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因此,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生產滿足這些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資料的活動。在這個基礎上,人們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活動。馬克思、恩格斯還指出,物質生產活動是原生性社會活動,對其他派生的社會活動具有決定性作用。

  研究社會活動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社會學經歷瞭一個以“社會”、“社會事實”為對象的實證研究,到以個人和社會活動為對象的綜合研究的轉變過程。結構功能主義和行為科學理論是這個過程的小結。它使社會學同人類學、心理學重新結合起來,一方面產生瞭社會人類學和社會心理學等邊緣學科;另一方面,為社會學研究提供瞭另一個角度,即除瞭社會存在之外,社會行動和現實的人亦是社會學研究的新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