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儒傢所提倡的一種道德實踐的原則和處世待人方法。最早提出“中庸”概念的是孔子。他在《論語·雍也》中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中庸之道要求人們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則和規範,自覺地調節個人的思想感情和言論行動,使之不偏不頗,無過不及,嚴格保持在儒傢規定的道德規範所許可的範圍之內。中庸之道承認一些道德觀念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聯結,肯定道德行為應該適度,包含著一些合理因素。然而,它的保守方面是主要的。後來的封建地主階級思想傢,把它解釋為“不偏”、“不不易”,使之成為反對社會變革,維護舊秩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