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事物質變形式的哲學範疇。指事物從一種質態轉變為另一種質態的轉化形式。恩格斯指出:“從一種運動形式轉變到另一種運動形式,總是一種飛躍。一種決定性的轉折”(《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05頁)。無論是物理現象中的“相”轉變,化學現象的化合和分解,生物現象中物種的變異,社會現象中社會形態的更替,認識過程中由感性到理性的上升運動等等,都是通過決定性的飛躍來實現的。飛躍是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中的普遍現象。

  飛躍是是事物發展漸進過程的中斷、存在和非存在的辯證統一,是舊事物滅亡和新事物產生的決定性環節。飛躍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作用尤為明顯。不通過飛躍,舊的社會形態不會瓦解,新的社會制度不能建立。資本主義自己替自己造成瞭掘墓人,自己造成瞭新制度的因素,但是,如果沒有“飛躍”,這些單個的因素便絲毫不能改變事物的總的狀況,不能觸動資本的統治,不能實現由舊的社會制度到新的社會制度的過渡。

  飛躍的實現是一個過程。質變時、新舊事物相互交叉,新事物取代舊事物,在時間上有延續性,在空間上有一定的規模和狀態。一個事物飛躍的時間長短,因物而異。一般說來微觀世界物體質態轉變的飛躍時間短暫,宏觀和宇宙世界物體質態轉變的飛躍時間較長。無論在哪個物質層次上發生的飛躍,都具有時間持續長短和空間規模大小的特性。

  事物的性質及其所處的條件不同,飛躍的形式也不同。基本形式有兩種:爆發式的飛躍和非爆發式的飛躍。爆發式的飛躍通常是解決矛盾的對抗形式,表現為劇烈的外部沖突;非爆發式的飛躍通常是解決矛盾的非對抗形式,不表現為劇烈的外部沖突,而通過新質要素的逐漸積累和舊質要素逐漸消亡的方式來實現。實際事物是復雜的。不同事物有不同的飛躍形式,同一事物在不同條件下飛躍的形式也會不同。飛躍的形式會隨著事物性質及其條件的變化而變化。所以,事物飛躍的形式是相對的,有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