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

  中國北宋哲學傢,理學創立者之一。字正叔,河南洛陽人,學者稱伊川先生。十四、五歲時,與兄程顥同學於周敦頤。在遊太學時,作《顏子所好何學論》,主管太學的胡瑗驚異其才。王安石當政時,未被起用,與兄程顥在洛陽講學。司馬光執政時,被被薦為崇政殿說書,與修國子監條規。在為哲宗侍講期間,敢以天下為己任,議論褒貶,無所顧忌,聲名日高,從遊者日眾。其後,程頤因反對司馬光的新黨執政而被貶,任西京國子監守。不久削職,被遣送至四川涪州,交地方管制。程頤在被貶期間,完成著作《周易程氏傳》。徽宗即位,得以赦免,但不久又受排斥,遂隱居龍門,遣散門徒,不久病死於傢。臨卒,始將《周易程氏傳》授門人尹焞、張繹。至南宋,追謚“正公”。

  程頤主要哲學著作有《周易程氏傳》,還有《遺書》、《文集》、《經說》等。他與程顥的著作,明代後期合編為《二程全書》。今有中華書局校點本《二程集》。

  在哲學上,程頤與程顥以“理”為最高“范疇”,以“理”為世界本原。程頤認為,理“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是創造萬事萬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認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陰陽之氣則是形而下的。離開陰陽就無道,但道不等於是陰陽,而是陰陽之所以然,“所以陰陽者,是道也”。他明確區分瞭形而上與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為形而下之氣存在的根據。他又從體用關系論證瞭理和事物的關系,認為理是“體”,而事物是“用”。他說:“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體用一源,顯微無間”。他肯定瞭體用的區別及其聯系。

  程頤承認事事物物都有其規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萬事萬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進一步認為,“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天地間隻有一個理,這理是永恒長存的。這樣,他就把事物的規律抽象化、絕對化,使之成為瞭獨立的實體。

  程頤承認每一事物發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轉化。他說:“物極必返,其理須如此”。他還提出物皆有對的思想,說“天地之間皆有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這反映瞭他的辯證法觀點。

  關於人性問題,程頤以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稟受的理,於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題。他認為,性無不善,人所以有善與不善,是由於才的不同。才是由氣而來的,氣有清濁不同,故才也有善與不善之分。他認為,“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隻講本然的善性,不能說明人何以有惡;隻講氣稟之性,則不能說明人性本善。

  程頤論述為學的方法說:“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兼重敬與致知,把二者統一瞭起來。程頤根據《大學》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說。他說:“格,至也。物,事也。事皆有理,至其理,乃格物也”。認為格物即是窮理,即窮究事物之理;最終達到所謂豁然貫通,就可以直接體悟天理。他所講的窮理方法主要是讀書、論古今人物、應事接物等。關於知、行關系問題,程頤主張以知為本,先知後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結果。

  程頤的哲學,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題,對宋明哲學發生瞭很大影響。雖然二程都以理作為哲學的最高范疇,但程顥是以心解理,開瞭以後陸王心學一派。程頤一般是把理與氣相對來論述的,開瞭以後朱學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