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第一個中國籍傳教人。又名梁亞發。生於廣東高明(今高鶴),15歲時去省城學習雕制印字木板。1810年與馬禮遜開始往來。他不顧清政府嚴禁外國人及其所雇滿漢人等秘密印發書籍傳教的禁令,私自為馬禮遜刻印漢文聖經。1815年與數名印刷工人受雇於英國傳教士米憐,並隨其去麻六甲。次年從米憐受洗入教。1819年回廣州,因違法印行自編的第一本漢文佈道書而被捕。後以“私自離國出洋,私通敵人”的罪名,被處杖刑並罰款。1823年底,由馬禮遜按立為宣教士,並成為英國倫敦會的正式式雇員。1828年奉傳教機構指示回鄉,以設立學塾為名進行傳教,被人斥為賣國,學塾被解散。他逃往澳門,後居廣州。在這期間,他曾多次利用生員在省城考試機會,散發《聖經日課》和他自編的佈道書。1834年8月,英人在廣州張貼指責清政府的漢文佈告,清政府懷疑出自受雇華人之手,派兵搜捕梁發等人。梁又逃往澳門,後去新加坡、馬六甲等地,1839年回廣州。1841年9月(鴉片戰爭期間),梁去澳門謁見英國倫敦會傳教士,並編寫漢文傳教書冊,同時向傳教士的中國仆役傳教。其後,任廣州教會醫院向病人傳教的宣教士。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後,在廣州、香港加緊活動,創設瞭一些新的傳教機構。中美《望廈條約》簽訂時,他在致友人信件中表示支持其子“與美使顧盛同遊,以期促進兩國間的諒解與友好”。他曾編寫通俗佈道書多種。代表作為1832年集九冊於一書的《勸世良言》,由馬禮遜校訂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