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傳教士、漢學傢。生於亞伯丁郡一富商之傢。1835年從亞伯丁郡皇傢學院畢業後,又在倫敦海伯裏神學院學習。1839年被按立為牧師,受倫敦會派遣到中國傳教。由於清政府不許傳教士入境,遂在麻六甲任英華書院院長(1843年該院遷香港改稱神學院)。1845年理雅各回國,3年後和一批傳教士再次到華,繼續在香港任神學院院長。他從1841年起從事中國語言和文化的研究,先後翻譯《四書》、《詩經》、《書經》、《春秋左氏傳》,並寫有長序和註釋;還著有《孔子的生平和學說》、《《孟子的生平和學說》及《中國的宗教》等書;1841年紐約大學曾授予神學博士學位。1870和1884年分獲阿伯丁郡皇傢學院和愛丁堡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理雅各在香港居留達30餘年,致力於建立教會和培養傳教人員。1876年擔任牛津大學中國語言和文學講座教授,直到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