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在齋醮等宗教儀式上使用的音樂。《雲笈七籤·翊聖保德真君傳》雲:“扣鼓集神,懇禱而告。”《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八引“太真科”稱:“齋堂之前,經臺之上,皆懸金鐘玉磬……非唯警戒人眾,亦乃感動群靈。”道教徒認為在求乞福願的齋醮儀式中,道教音樂有“感動群靈”的作用。

  形式與特點 在齋醮中使用的音樂有獨唱(通常由高功、都講擔任)、齊唱、散板式吟唱和鼓樂、吹打樂以及合奏等多種形式。器器樂形式常用於法事的開頭、結尾、唱曲的過門以及隊列變換、禹步等場面,而聲樂形式則是齋醮音樂的主要部分。其聲樂體裁主要有“頌”、“贊”、“步虛”、“偈”等格式。據《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和《道門科范》等書的記載,前蜀(907~925)時,頌、贊、步虛等已經在齋醮中應用,偈約始於元代。道教有關齋醮科儀的典籍中,涉及演唱的多用“吟”、“詠”。

  頌、贊、步虛和偈,就其單獨形式來看,是一首歌,結構短小的為上下句式或起承轉合四句式;大型的曲調常有多段,甚至十餘段用於不同場合的詞。這種一腔多用的組合變化,同念白、誦經腔、禹步等常在法事中合用。道教齋醮名目繁多,有禳水災、旱災、蟲災、雷擊、瘟疫、傷病以及悼亡和延壽等各種法事;音樂以法事情節需要,組合串連各種頌、贊、步虛、偈等道曲。法事不同,音樂的組合也隨之變化。

  道教音樂的誦唱和樂器伴奏,均由道士擔任,信眾不參加音樂活動。從音樂角度來看,齋醮實際上是按照“腳本”(科儀要求),在信眾面前,進行一場宗教儀式的“演出”:有贊美“三清”、神仙的頌歌;有表現神的應召而來的飄拂飛翔之聲;有表現鎮煞邪魔的莊嚴威武的曲調;有表現眾神抵達或功成慶祝的喜慶歡樂之樂;有表現引上仙界的縹緲恬靜的旋律等等。經過一千多年齋醮科儀的傳承發展以及長期以來吸收民間音樂的養料,道教音樂愈益豐富。20世紀50年代之前,江浙及南方諸省中,看道場欣賞道教音樂是農民文化生活中的盛事。

道士在法事儀式上誦唱

  道教音樂是具有地方性特點的宗教音樂。表現之一:同一法事中采用同一旋律的音樂,但各地的行腔、旋律裝飾(加花)都帶有本地地方音樂特點而各不相同。表現之二:同一法事中的同一首詞,各地選用本地音調配曲。道教音樂受到多少種地方音樂的影響,現尚有待研究。

  樂器與樂譜 早期道教音樂所用的樂器,以道書稱之為“法器”的鐘、磬和鼓等打擊樂器為主。隋唐時代,增加吹管、彈撥樂器,宋代以後,加入拉弦樂器。明代《茅山志》記載國醮演奏樂器的道士達30名。近代雖然吹管、彈撥、拉弦、打擊等樂器並用,但演奏中,仍以吹管、打擊樂器為主。

  除瞭齋醮科儀用的音樂之外,還有表現道教思想內容的器樂曲和聲樂曲。例如唐代司馬承禎所作的《玄真道曲》,李含光的《大羅天曲》,賀知章的《紫清上聖道曲》,以及現代民間曲藝“道情”的前身──道教的道情等。

  在樂譜方面,除《正統道藏》中的兩種樂譜外,蘇州道士曹希聖在清嘉慶四年(1799)將吾定庵收集整理的樂譜刊印為《鈞天妙樂》(分為上、中、下三冊)、《古韻成規》、《霓裳雅韻》等三種。江南一帶道士稱之為“曹譜”。1956年前後,有關音樂舞蹈的研究部門,曾在湖南長沙、江蘇蘇州以及陜西西安等地,搜集、整理道教音樂,編印瞭《湖南宗教音樂》、《蘇州道教藝術集》、《葭縣白雲山道教經韻及笙管曲》等譜集。

  歷史演變 早期道教科儀中有關音樂的資料現存較少。北魏神瑞二年(415)寇謙之所得的雲中音誦,即“華夏頌”、“步虛聲”,是道教音樂較早的書面記載。從隋末起,道教“齋醮,似俗酒脯棋琴行之”。琴、阮等樂器用於神前,用於齋醮中,表明當時道教音樂與黎民及方士的祭祀音樂已經完全不同。

  唐代道教音樂曾得到朝廷的重視,高宗曾令樂工制作道調;玄宗不但詔道士、大臣廣制道曲,還親自教道士“步虛音韻”;同時,又吸收與融合瞭民間音樂、西域音樂以及佛教音樂,而得到發展和提高。五代時,《玄壇刊誤論》載:繼續“廣陳雜樂,巴歌渝舞,悉參其間”。

  到北宋,則產生瞭道教音樂的譜集《玉音法事》,其中共記錄從唐代傳至宋代的道曲譜共50首,這是目前能見到的最早一本道教音樂的聲樂曲譜集。但該譜采用的曲線記譜法,至今尚未能確譯其音調。南宋時,道教音樂在民間廣泛流傳。《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五十七雲:“時俗……工習聲音以為悅”;此時道教音樂對於聲樂形式(聲)和器樂形式(音)的運用已經比較講究悅耳動聽。在這一時期,由於宋徽宗在政和二年(1112)三月頒《金籙靈寶道場儀軌》426部,四年三月更詔諸路各選宮觀道士10人,遣發上京,赴道錄院講習科道、聲贊等,習熟之後,遣還本處。這些措施使各地道教音樂有機會進行交流並進一步提高。

  明代由於洪武七年(1374)道門科儀去繁就簡、立成規進的編定,不但更加規范和統一,而且又有新的發展,進入瞭定型時期。此時出現的道教音樂譜集──《大明禦制玄教樂章》,采用傳統的“工尺”記譜法記譜,記錄道曲14首。另據《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大明禦制玄教樂章》及《聖母孔雀明王經》有關記載,明代道教音樂既承襲唐、宋、元三代之舊樂,又吸收南北曲音樂的新制道曲,甚至連民間音樂如“清江行”、“變地花”、“采茶歌”等等曲調皆為道教音樂所吸收。清初葉夢珠輯《閱世編》卷九中謂道教法事“引商刻羽,合樂笙歌,竟同優戲”,推崇道教音樂已有一定的藝術水平。近代道教音樂,基本上承襲明代以來的傳統。

北宋道曲譜《玉音法事》

  此外,中國古代還有一些具有道傢思想的音樂理論,如嵇康的《聲無哀樂論》、阮籍的《樂論篇》等。道傢的音樂作品,如漢代的大曲《黃老彈》,唐代的法曲《霓裳羽衣曲》;明代古琴譜中收錄的宋、元、明的大曲《莊周夢蝶》、《羽化登仙》以及《逍遙遊》、《八公操》、《頤真》等,都反映瞭道教乃至道教音樂對古代中國音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