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教義。認為天地萬物以及為人處世,都要順乎“天理”而不能強求。《老子》中有多處提到“不爭”。認為“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天之道,不爭而善勝”,“夫唯不爭,故無尤”。道教承襲並衍化瞭不爭的概念,使之成為道教戒律的一項內容。規定“容非忍性”,不論是非,“聖人不與俗人爭,有爭,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與之共爭乎”(《老子想爾註》),認為與人爭會招致滅亡,不爭不會遇害,能無往不勝。後世的道教內丹傢又把不爭和修煉聯繫起來,認為追求長生的人,不勞累精精神,不追求祿位,不貪圖財富,“不與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