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傳於中國藏族地區的古老宗教。或譯缽教,俗稱黑教。產生於藏族原始社會時期。8世紀以後,受到藏傳佛教的影響,將一部分佛經改為本教經,並繁衍教義;而藏傳佛教各派也吸收瞭本教的若幹內容與儀式。現西藏東部和北部的部分地區,仍有本教流行。

  歷史 本教的發展,一般可分為篤本、伽本、覺本三個時期。篤本和伽本稱黑本。覺本稱白本,是本教的主流派。

  ①篤本時期。遠遠古時期的本教。據傳在“天赤七王”時已盛行,是藏族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後的原始宗教。此時,本師已趨職業化,由父子、叔侄相傳承。

  ②伽本時期。相傳在止貢贊普時,篤本已衰,伽本興起。此時,在止貢贊普統治地區據說有“兇煞”,當地本師無法克制,止貢贊普從罽賓、祝廈、象雄等地請來三位本師:一位行巫覡之術,修火神法,傳說他能騎鼓遊行虛空,開放密藏,鳥羽截鐵;一位則以色線、神言、牲血等占卜禍福休咎;另一本師善於交通鬼煞。從這時起,在藏族歷史上才把早已流傳的原始宗教中的一部分稱為本教。伽本的巫師重視巫術、占卜、醫藥、星相和喪葬禮儀等,尤其重視占卜,以定吉兇。至今仍在門巴族、珞巴族流行。

  ③覺本時期。可分為三個階段:(a)初期。相傳有一綠裙大師,將某些本教經籍埋藏地下,然後又自行掘出,對經文作出某些新的解釋並加入一些有關宗教禮儀的條文,始創覺本派。(b)中期。赤松德贊王下令本教徒改信佛教。勝寶師聯合本教徒將一些佛典,改譯為本教經典。此事為赤松德贊王嚴令禁止,牽連被誅之本教徒甚眾。本教徒乃將未譯完的經典,秘藏於巖洞中,後世又自秘藏處掘出,遂名為本藏法。(c)自朗達瑪禁佛後,出身於藏娘堆地方的辛古魯迦,在衛地本教發展較盛的達裕卓拉,將大量佛經改為本教經,別立各種不同之名相及詮釋,將其埋藏於措安哲烏窮之巖石下;以後又自稱發掘到大量古代本教經,使之流傳於世。辛古之後又有窮波本教徒,亦將不少佛經改為本教經典。當佛教在西藏占統治地位後,各地黑本改佛經為本教經者更為普遍。

  原始信仰  在原始社會裡,本教主要崇拜天、地、水、火、雪山等自然物。以後,隨著生產力和氏族社會的發展,對守護神和祖先的崇拜逐漸成為主要的信仰,並崇尚念咒、驅鬼、占卜、禳祓等儀式。

  ①崇拜天。本教認為天是“三界”(天上、地上、地下)之上界,為神和靈魂所居之處,藏語稱為“悉補”(天界),日月星辰被奉為光明之神。吐蕃王朝舉行會盟大典時,仍有“令巫者告於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之神”的儀式。祭天時,用松柏枝葉焚起靄靄煙霧,認為煙霧把天和地連在一起,可以得福。為瞭接近神靈,古代高原氏族在山頂壘石為壇,由巫師站在神壇上呼喊天神,宰牲獻祭。吐蕃王朝建立後,王室宣稱自己祖先是“天神赤頓之子”,他降臨世間,是作“吐蕃六犛牛部的主宰”,這個神話反映瞭“王權天授”觀念。

  ②重鬼右巫。本教認為世間諸物都有相應的鬼,包括人死後的靈魂也屬於鬼類。人們得禍都因鬼在作祟。因此,在日常的生產和生活中,幾乎事事都要向鬼獻祭,以求平安。到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父權制的產生,以男性為中心的祖先崇拜隨之出現,本教尤其強調世系傳承,崇拜祖先的業績。按照本教喪葬儀式,吐蕃贊普死後,其墓內分九格,中央置贊普屍體,敷以金。墓內裝滿各種財寶。由“葬辛”派本師守墓,本師和王室眷屬的皮膚上均塗抹朱砂粉末調成的赭色作為喪傢的標志,並用以辟邪。喪傢不得與他人相見。本教曾普遍實行土葬和甕棺葬,並視財力大小,在墓內配置各種陪葬品。拉薩和山南一帶還盛行天葬和地面葬,他們相信屍體被鷲鷹或犬啄噬後,死者的靈魂能上天界。

  ③崇拜山川湖泊。西藏境內多雪山,雪崩、泥石流等災害時有發生,因而形成瞭對雪山的崇拜。西藏高原上星羅棋佈的湖泊經常產生一些特殊的自然現象,也使人們認為是湖神顯靈。如拉摩南錯湖,被認為是神湖,贊普對國事作出重大決策之前,先要請巫師到拉摩南錯湖觀看“聖影”,占卜吉兇。崇拜的山川、湖泊,據傳有37處,其中包括珠穆朗瑪峰、青海的積石山和青海湖等。

  經典 有五寶庫:①基礎寶庫;②高山寶庫;③純潔寶庫;④總寶庫;⑤行寶庫。主要著作有《十萬龍經》,其中又分為花、黑、白三部分。本教徒除精學五大“寶庫”外,還要學習本教三經和五部大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