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名中國春秋前期齊國政治傢管仲的論文集。由戰國中後期齊國稷下學宮“管子學派”佚名學者所作。西漢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存76篇。《管子》內容豐富而巨集博,包括政治、法律、經濟、軍事、哲學、倫理、歷史及自然科學等方面。它以齊國法傢政治思想為主導,兼融道傢、儒傢、兵傢、陰陽傢、農傢、輕重傢的學說。《形勢》、《宙合》、《心術》、《白心》、《內業》等篇乃道傢之言;《七法》、《版法》、《法法》、《明法》、《任法》等篇乃法傢之言;《兵法》、《地圖》、《參患》、《制制分》、《霸言》等篇乃兵傢之言;“禮儀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乃儒傢之言;《度地》、《地員》等篇為農傢之言;《輕重》等篇系輕重傢之言。《管子》大部分篇章出於田氏齊國官辦的稷下之學,屬於為統治者服務的官方學術。《牧民》、《權修》、《乘馬》、《立政》等篇,系齊法傢著作,但其中記錄瞭一些管仲遺說。該書的註釋本有唐代尹知章的《管子註》、清代戴望的《管子校正》和今人郭沫若、聞一多、許維遹的《管子集校》。

  《管子》中的政治思想主要有:①重農辟地、富國強兵的民本思想。在大國兼並戰爭趨於激烈的形勢下,《管子》認為要富國強兵,必須愛護人民,重用民力,“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民力”(《權修》)。在經濟上主張以農業為本,提倡開墾荒地,發展農業生產。指出:“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牧民》)。在政治上主張順民心、重民力,認為這樣就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推行富國強兵政策,增強國傢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在兼並戰爭中處於優勢地位。

  ② 以法治國的思想。《管子》強調,為瞭實現富國強兵,必須堅持以法治國。認為法律政令是存亡治亂的根本,是聖明君主為全國臣民制定的須臾不可離的行為準則。法令具有統一性和權威性,任何人都必須依法行事,指出“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於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為大治”(《任法》)。

  ③ 法治與禮治相結合的統治方略。《管子》認為,治國安民不能隻靠強制推行的法律、政令,還要重視禮義的教化作用,使軟硬兩手相結合。書中反映瞭儒傢的政治倫理學說,強調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牧民》)。教育臣民知禮義廉恥,要從小處做起。即“修小禮,行小義,飾小廉,謹小恥,禁微邪,此厲民之道也”。這樣的“禁微邪”,乃是“治之本”(《權修》)。

  ④ 察能授官、論功行賞的用人思想。在《管子》中,用人思想占著突出的位置。強調任人唯賢,根據人們的品德才能授予官職,依據功勞的大小來頒賜爵祿。指出:“論賢人,用有能,而民可使治”(《五輔》),又說:“察能授官,班祿賜予,使民之機也”(《權修》)。違背這一用人原則,人民就會離心離德,對統治者產生不滿。《管子》說:“功多為上,祿賞為下,則積勞之臣不務盡力;治行為上,爵列為下,則豪傑材臣不務竭能。便辟左右,不論功能而有爵祿,則百姓疾怨非上”(《八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