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論述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著作。1956年,蘇聯共產黨召開第20次代表大會,隨後發生瞭波蘭、匈牙利事件;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毛澤東為瞭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教訓和中國社會主義革命的實踐經驗,於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國務會議第11次(擴大)會議上作瞭重要講話。本文系對講話進行修改和補充而成,於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

  本文闡述瞭12個問題,貫穿全文的基本思想是:把正確區分和處理理人民內部矛盾,作為社會主義國傢政治生活的主要內容。通篇運用對立統一觀點,觀察社會主義社會。指出,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但同階級對抗社會的矛盾根本不同,它是一種又相適應又相矛盾的情況,不具有對抗性,可以經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地得到解決。毛澤東把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分為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兩類,以贊成、擁護社會主義建設,或反對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作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矛盾的界限。他指出,這兩類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要求盡可能地促成敵我矛盾轉化為人民內部矛盾,以利於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建設社會主義社會服務。

  毛澤東強調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一個總題目”,應作為國傢政治生活的主題。他全面地分析瞭各種類型的人民內部矛盾,系統地論述瞭正確處理各種矛盾的方針政策。指出,要用民主方法,用“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作為從政治上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解決經濟領域中的矛盾,應依據發展生產,統籌安排,兼顧國傢、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原則;科學文化上的問題,應采取“百花齊放,百傢爭鳴”的方針;民族關系中的矛盾,應采取加強民族團結,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文化的方針;在與民主黨派關系上,應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等。根據對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國內階級狀況的估量,毛澤東適時地指出,革命時期的大規模的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鬥爭已基本結束,共產黨和國傢的根本任務是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即團結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一場新的戰爭──向自然開戰,迅速發展經濟和文化,鞏固社會主義制度,建設富強繁榮的國傢。

  毛澤東對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的論述,特別是關於兩類不同性質矛盾的觀點,以及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方針和方法,為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說史增添瞭新的內容,對探索社會主義社會的規律,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