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會傳教士。葡萄牙人。字寅公。清康熙十一年(1672)到中國。次年,經南懷仁推薦進京,供職欽天監。中俄尼佈楚談判時,徐日昇為中方代表團拉丁文翻譯。俄方全權大使柯羅文希望徐等人“從基督教的願望出發;能夠傾心於(俄國的)全權大使”。在會談過程中,徐日昇等向俄方透露瞭清政府對這次談判的戰略目標及代表團的策略和情緒,使柯羅文得以掌握談判進程。當柯羅文要求徐日昇等背著中國代表團在草約的拉丁文本中加上一些有利於俄方的內容時,遭到拒絕。徐日昇等表示不能辜負康熙帝對他們們的信任。俄方抱怨耶穌會士沒有盡力幫他們取得更多的利益。尼佈楚談判後,彼得大帝即下令封閉莫斯科的耶穌會住院,並把耶穌會士驅逐出境。三十年,徐日昇升為耶穌會巡閱司鐸。是年,得悉浙江多明我會傳教士在蘭溪新建教堂被浙江巡撫所禁,乃上奏縷述傳教士制造軍器、辦理外交方面之功績,要求弛禁。次年康熙批準“各處天主堂照舊存留,凡進香供奉之人照常行走,不必禁止”。四十五年,升任耶穌會中國省副省會長。

  徐日昇精通音樂。康熙敕撰《律呂正義》,其中續編為徐日昇所撰,由意大利傳教士德理格續成。